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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教育系统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2018-11-20 16:45 阅读人数:1

  泉教安〔2018〕60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属(直)各学校:

  今年以来(截止10月31日),我市火灾"四项指数"同比去年均有上升,特别是连续发生多起伤亡人火灾事故,亡人数上升了186%,伤人数上升了75%,全市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为坚决遏制火灾事故高发势头,根据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泉州市教育系统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13日

  泉州市教育系统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和预防校园火灾事故发生,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结合当前部署开展的各类消防隐患排查整治,着重治理校园内火灾风险高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及重点火灾事故隐患,突出从"被动消"到"主动防"的转变,迅速采取"短平快"的治理举措,确保我市教育系统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廖伏树(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蔡琦瑜(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陈荣煌(学校安全工作科科长)

  林贵福(办公室主任)

  庄 严(组织科科长)

  黄文振(思想政治工作科科长)

  黄小菁(计划财务科长)

  林丽芳(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科长)

  蔡玉霖(普通中学教育科科长)

  曾国跃(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黄世琴(高等教育科科长)

  郑东伟(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与语言文字科科长)

  李礼星(民办教育管理科科长)

  庄辉竑(人事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市教育系统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11月25日前)。各地各校要认真研判本地区本单位冬季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制定治理方案,集中人力、物力着重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11月25日前,各地各校要制发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1月26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各地各校要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做好人员、经费等保障工作,提升整治标准,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组织轰炸式宣传,形成消防安全"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在"先天性"消防条件不足的场所推广应用技防、物防措施,提升设防等级。

  (三)督导考评验收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适时开展大会战整治专项督导考评,固化经验做法。考评成绩列入2019年度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工作考核;对整治成效不显著、未完成目标任务导致发生火灾责任事故的单位,年度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一票否决",取消优秀单位评选资格。

  四、工作措施及重点任务

  (一)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地各校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冬季防火排查整治工作任务。要紧盯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等容易发生大火的场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个场所开展排查,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深入推进消防专项治理。要持续推进高层建筑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积极开展联合检查。春节前要完成校园内高层建筑的排查,推动每栋高层建筑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楼长,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邀请公安、安监等专业部门开展集中攻坚,与隐患单位责任人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督促隐患单位作出承诺,明确整改计划、资金、责任和时限,逾期不改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抓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各地各校要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查整治力度,要重点整治消防合法性手续不齐全,场所设置、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未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定期开展针对性消防演练,教职员工消防培训演练不到位的问题;要重点整治储存或违规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在门窗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灯箱或其它障碍物,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等问题,并从严查处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和违规搭建使用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要求的彩钢板建筑等违法行为。

  (三)持续抓好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各地各校要按照工作部署要求,邀请安监、消防、质监等部门重点加强对寄宿制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以及学校校内宿舍(含学校租用的校外师生宿舍)、食堂、礼堂、图书馆、实验室、化学品保管室、仪器室、电教室、电脑室、学校出租房及校园商业网点等易燃易爆重点场所,要加强电动车管理,推动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巡查、检查工作。同时,针对电气火灾高发特点,要大力推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应用,加强火灾预警监测。要通过典型案例和统计数据普及宣传技防物防设施在预防火灾,减少伤亡方面的重要作用。在11月底前完成一次全面排查,严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水源是否充足,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灭火器材是否充足并完好有效,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等。冬春期间,要组织学校开展不少于2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各地各校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职责,精心组织,加强督促指导,特别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形势特点,加强电动车、人员密集场所火灾警示教育,广泛普及冬春消防安全常识。充分利用"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扎实开展消防专题教育活动,确保活动落实到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要在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橱窗设立"冬春火灾防控"专栏、专版,及时刊播冬春火灾防控动态报道、消防安全提示、安全公益广告;要结合学校的特点,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利用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各种传播媒介、宣传手段,积极主动做好消防宣传工作,开展提示性宣传,广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元旦、春节、元宵等重大节日期间,要密集发布节日消防安全提示。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各地各校要大力开展针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保安员等群体的消防培训,完善微型消防站建设,督促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五)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严格管理制度,建强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要于11月30日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列出一份隐患整改清单,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组织一次培训,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隐患故意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结合本地区和学校工作实际,研究确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涉及消防安全的重点、难点工作和重大问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总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协调解决,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工作、检查督导,各有关业务科室和部门要各司其职抓好落实。

  (二)严肃追究责任。要严格火灾责任事故追究,冬防期间因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非法违法引发重特大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三)及时反馈信息。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属(直)学校整治大会战方案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18年11月2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12月起,每月25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报送工作总结报告。

  联系人:薛闽 邮 箱:xm22782905@163.com

  电 话:0595-22782905(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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