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教装〔2018〕8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 市直学校:
根据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文件精神和福建省教育厅教育信息化工作要求,结合我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泉州市"智慧校园"管理平台项目的试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加快推进泉州市智慧校园管理平台应用的普及,基本建立市、区(县市)、校三级数据实现无缝对接与服务升级,构建良好的教育信息化生态环境,教育信息化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构建"智慧校园"生态圈,优化教育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深化教育大数据应用,全面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支撑教育业务管理、政务服务、教学管理等工作的能力;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支撑体系,助力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为师生、家长、教育管理部门提供高效的信息化管理工具。
二、目标任务
1.开展智慧校园环境建设的探索与实践。推动信息技术在智慧校园建设中的创新应用,改造和优化现行校园环境,构建高速泛在、智能灵活、开放共享、安全可靠的校园信息环境。建设智慧校园管理平台,利用工作审批、协同办公、单点登录等技术手段,实现职能信息管理的自动化、便捷化,实现上下级部门更迅速便捷的沟通,实现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与协调,形成充满活力的新型管理机制。
2.依托智慧校园基础环境,积极探索学校教学、管理、科研、后勤、安全等方面的创新管理模式,通过教育管理信息化实现对学校人财物事的智能管理,并为师生、管理人员、家长提供人性化、智慧化、效能化的学校教育公共服务。
3.通过智能的计算、存储、网络资源互动共享,充分利用智慧校园平台的资源及分析能力,建立智慧化的大数据分析系统,给予学校及教育主管单位最智慧的辅助决策。
4.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结合学校自身实际,开展有特色的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探索,形成可总结、可推广的经验,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三、试点对象
泉州市直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各县(市、区)乡镇中心小学、普通初中校(其中各县区推荐名额见附件)
四、申报条件
1.学校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化工作,具有强烈的现代教育意识,有积极参与智慧校园建设意向,并愿意尝试新技术、新手段、新模式解决教学管理效率低下、教师信息化素养不足、学生学习工具短缺等问题,加快推进学校现代化教育教学管理和素质教育的实施。
2.能够积极配合开展项目培训、活动、管理等,并支持项目督导检查,确保试点学校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3.拟申报学校互联网出口带宽小学、幼儿园不低于30M,初中校不低于50M,能为师生开展教学活动提供信息化环境支撑。
4.为保证用户信息数据安全,智慧校园管理平台应获得公安部颁发的云计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及CSA STAR Tech IaaS云平台增强级安全认证。
5.将信息化纳入学校年度预算,形成可持续经费投入机制。有"智慧校园"建设、应用与运维的经费,并形成制度化的、可持续的经费保障机制。
五、项目实施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项目启动实施后,申报学校根据各自办学实际和特色优势,制订本校智慧校园管理平台2年建设实施计划和方案,明确项目实施周期,合理安排时间进度及阶段性目标,定期上报项目实施情况,并积极配合泉州市教育资源配置中心指导工作。
1.市教育局将对智慧校园管理平台建设试点工作进行评估考核,设立智慧校园建设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优秀学校进行奖补。
2.项目启动实施后,试点学校应安排专人负责跟进项目进度和指导项目开展,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建立项目实施计划,明确项目实施周期,每月25日前上报一次项目实施情况,积极配合泉州市教育资源配置中心完成项目指导工作,形成落地有突破、管理有方法、应用有成效的智慧校园管理氛围。
3.各试点校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重点突出校园信息化管理水平,市教育局将根据学校在实际使用中所发挥的作用和效益进行综合评定,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和宣传,并予以表彰。
六、其他事项
1.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
2.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名额分配表(附件1),组织项目初评工作,确定具体推荐申报试点学校名单;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申报学校填写《泉州市智慧校园管理平台试点校》(附件2),汇总后,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申报表盖章扫描件)报送至泉州市教育局教育资源配置中心。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22764117,邮箱:22764117@163.com
附件:1.各县(市、区)"智慧校园"管理平台试点学校名额分配表
2.泉州市智慧校园管理平台试点校申报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21日
附件1
各县(市、区)"智慧校园"管理平台试点学校名额分配表
县(市、区) | 名额 |
鲤城区 | 1 |
丰泽区 | 1 |
洛江区 | 1 |
泉港区 | 2 |
惠安县 | 5 |
安溪县 | 8 |
永春县 | 6 |
德化县 | 1 |
石狮市 | 2 |
晋江市 | 9 |
南安市 | 9 |
台商区 | 2 |
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 14 |
合计 | 61 |
详见《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8年扶持中小学校创建智慧校园管理服务平台和智慧课堂教学环境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18〕929号)补助资金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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