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台管教〔2017〕120 号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7〕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就读工作,确保我区初中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招生工作由各乡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具体落实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泉州市教育局的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坚持依法招生、规范招生、阳光招生,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招生对象
初中校招生片区对象为:采取“划片招生、多校对口、免试就近入学”的办法,招收具有对应招生片区学校正式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及部分回户口所在地学生。
三、报名办法
1.具有招生片区小学正式学籍的小学毕业生持小学毕业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等材料到服务片区中学报名。
2.关于本区内回户口所在地(跨乡镇)招生片区初中校就读报名办法。在区内就读小学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到就读小学招生片区初中校就读,确因需要欲回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初中校就读的,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携带户口本、小学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于7月17日至18日到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初中校办理入学手续。
3.关于区外小学毕业生回我区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初中校就读报名办法。在区外就读小学的小学毕业生,因户口在我区,欲回我区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初中校就读的,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应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小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个人电子学籍信息表,持《2017年区外小学毕业生申请到泉州台商投资区初中校就读申请表》(附件3)先经小学毕业校所在地教育局盖章同意再由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初中校及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审核同意后,于7月17日至18日到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初中校办理入学手续。
4.新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办法。新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到我区就读初中校,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应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小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个人电子学籍信息表、居住证、务工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证件,持《2017年区外小学毕业生申请到泉州台商投资区初中校就读申请表》(附件3)先经小学毕业校所在地教育局盖章同意再由现招生学校及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审核同意后,于7月17日至18日到现招生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5.初中校非招生片区可申请入学对象及报名办法:
(1)军人子女。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联合制订的《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政联〔2013〕1号),可根据申请意向直接安排就读公办学校。
(2)符合《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入学申请和办理规定》(试行)(泉委组综[2012]73号),台商区管委会出台的《广纳就业人员十条措施》等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区直各部门、乡镇政府及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办学校的正式干部职工直系子女。此类对象需提供工作单位证明等材料。
(3)我区在职正教授或相当于正教授的技术人员子女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子女。此类对象需提供监护人职称、工作单位等证明资料。
(4)港、澳、台胞,海外侨胞及外国籍人士在我区经商办企业或合法正常居住的。此类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明、监护人证明、居住证明及工商登记注册等资料。
(5)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户口与住所暂时分离的招生对象,允许在户籍所在地或过渡安置地学校就读。此类对象须提供由我区拆迁指挥部出具的拆迁相关证明(需经拆迁指挥部负责人签名)和拆迁合同及租房证明。
(6)持有招生服务片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且实际居住者直系子女。此类对象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身份证、户口簿、现居住地村委会证明等材料原件。
以上六类对象需填写《泉州台商投资区2017年初中本区内跨片区就学申请表》(附件2),携相关材料到欲申请就读学校申请。学校遵照就近入学原则,在有空余学位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办理报名手续。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招生学校通过电脑派位或抽签的办法招生。摇号时必须有区教育文体旅游局相关工作人员、乡镇纪检工作人员到现场监督,同时接受家长的监督。抽签或摇号结果必须当日公示,并把结果报送区教育文体旅游局。
6.我区小学毕业生到区外就读初中申请办法
因户籍在区外或户籍在我区但监护人居住在自有房产需就近入学或被具备面向全市招生资格的中学录取等原因需申请到区外就读初中的我区小学毕业生,学生需填报《泉州台商投资区2017年小学毕业生到区外中学就读申请表》(附件4)并携带户口本(或区外房产证)、务工证、暂住证(2016年12月前办理)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原招生学校及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再经欲申请就读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方给予核办全国电子学籍,任何未经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审核、同意的学生,我区在核办全国电子学籍(外地就读)时将一律作不同意处理。
四、招生计划
代码 |
中学 |
班级数 |
招生计划 |
9201 |
惠南中学 |
7 |
350 |
9202 |
惠安五中 |
5 |
250 |
9203 |
屿光中学 |
5 |
250 |
9204 |
洛江中学 |
3 |
150 |
9205 |
东园中学 |
3 |
150 |
9206 |
秀江中学 |
4 |
200 |
9207 |
百奇民族中学 |
5 |
250 |
9208 |
张坂中学 |
7 |
350 |
9209 |
惠南实验中学 |
5 |
250 |
9210 |
滨山中学 |
3 |
150 |
9212 |
龙腾学校 |
4 |
200 |
泉州台商投资区 |
51 |
2550 |
五、组织入学
1.各中心小学要按中学服务片区编造《2017年度泉州台商投资区××中学服务片区生源花名册》,于2017年6月18日前分别将纸质材料送辖区内公办中学和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教育事业科(同时将电子稿发邮件至tsjyxj@163.com,tsjyzj8827@163.com)。各中学收到《花名册》后,应立即建立初一新生学籍档案并分发录取通知书,各相关小学应协助中学做好招生通知工作。各中学于6月底7月初组织学生到校注册。2017年7月15日前,各中学凭新生注册名册,到各中心小学逐一核对尚未注册的学生,查清去向。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升学的小学毕业生,中心小学应于7月25日前编造花名册报送乡镇招生领导组,并由乡镇政府牵头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家长(或监护人)依法送子女或监护对象按时升学。招生结束后,各中学应主动为学生户口所在地提供规范的《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在学证明书》。
2.龙腾学校招生注册时间安排在7月上旬,由学校自主组织招生,区内各学校对龙腾学校正常招生工作应给予支持。龙腾学校欲招收的区外小学毕业生,应填报《2017年区外小学毕业生申请到泉州台商投资区初中校就读申请表》(附件3)并经小学毕业校所在地教育局盖章同意学校方可以接收。龙腾学校对已确定招收的学生,应按生源地乡镇编造花名册,于7月25日前分别向生源地乡镇招生领导小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报送。学生注册后,学校应主动为生源地提供在学证明。
3.各中学在办理新生报名注册时,要组织学生填写《泉州台商投资区2017年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表》(附件1),此表将作为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学籍验印材料之一。
4.7月25日各中学把经乡镇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的入学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审核。
5.新生入学后,各校应于9月15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档案信息的录入,上报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教育事业科审核备案、确认学籍,并按规定建立学生学籍管理档案(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信息必须统一)。学校应遵循学生、学校、学籍三位一体原则,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不得违规寄学籍,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不得为实际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建立学籍,不得接收未办理完整转学手续的学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直接责任人员和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6.凡未经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审核、市教育局审批的公、民办中学跨县(市、区)招生,一律不给于核办电子学籍。
7.为了便于统计我区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情况,各中学在确认招生人数并完成电子学籍信息录入以后,应如实填报《2017年台商区初中录取情况统计表》和《2017年台商区初中新生花名册》(各一式两份),于9月30日前送交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教育事业科。
六、招生要求
1.严格控制班生规模。各乡镇要认真做好教育发展规划,确保义务教育学位的落实。要严格按计划招生,初中班生额应以45人为宜,班额不超过50人,杜绝班生额超过50人的大班额现象。个别学校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比较多,需突破50人的,要先报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教育事业科备案后,方可招生,但不得超过54人。各校严格按文件要求进行招生,如果尚有空余学位,由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2.规范招生行为。初中招生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要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校要依法规范初中招生入学工作,严格按招生入学程序,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制度,加强招生政策的宣传,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2017年秋季初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3.严肃招生行为。各学校不得擅自对教育主管部门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本校毕业生的档案资料,学校或教师个人不得接受任何初中学校招生的劳务费或宣传费等,严禁“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若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查处有关当事者,并追究有关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附件:
1.泉州台商投资区2017年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表
2.泉州台商投资区2017年初中本区内跨片区就学申请表
3.2017年区外小学毕业生申请到泉州台商投资区初中校就读申请表
4.泉州台商投资区2017年小学毕业生到区外中学就读申请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
2017年5月4日
抄送:泉州市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 2017年5月 4日印发
附件1
泉州台商投资区2017年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表
编号:
户口册 姓 名 |
|
性别 |
|
出 生 年 月 |
|
|||||||
户籍地 |
乡(镇) 村(街)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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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 |
乡(镇) 村(街) 组 幢楼 号 (门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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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口 簿 卡 号 |
|
户主 |
|
与户主 关 系 |
|
|||||||
监护人 情 况 |
称 谓 |
姓 名 |
现 工 作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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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联系电话(手机) |
|
|||||||||||
学校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教育 文体 旅游 局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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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一式二份,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招生学校各一份。
附件2
泉州台商投资区2017年初中本区内跨片区就学申请表
学生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
|||||
现居住地地址 |
|
|||||||||||
户籍所在地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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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称谓 |
家长姓名 |
家长工作单位 |
家长联系电话 |
|||||||||
父亲 |
|
|
|
|||||||||
母亲 |
|
|
|
|||||||||
原招生片区学校 |
|
拟申请就读学校 |
|
|||||||||
申请理由 |
|
|||||||||||
申请就读佐证材料名称 |
|
|||||||||||
原招生片区学校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申请就读 学校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原招生片区学校和申请就读学校各持一份。
附件3
2017年区外小学毕业生申请到泉州台商投资区
初中校就读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毕业学校 |
|
|||||||||||||||||||||||||||||||||||||||||||||||
毕业学校标识码 |
|
|
|
|
|
|
|
|
|
|
||||||||||||||||||||||||||||||||||||||||||
身份证号 |
|
|
|
|
|
|
|
|
|
|
|
|
|
|
|
|
|
|
||||||||||||||||||||||||||||||||||
全国学籍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原住址 |
|
原户籍地 |
|
|||||||||||||||||||||||||||||||||||||||||||||||||
现住址 |
|
现户籍地 |
|
|||||||||||||||||||||||||||||||||||||||||||||||||
现招生学校 |
|
招生学校标识码 |
|
|
|
|
|
|
|
|
|
|
||||||||||||||||||||||||||||||||||||||||
申请到台商区就读理由 |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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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招生学校意见 |
泉州台商投资区中学学籍主管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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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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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毕业学校所属教育局中学学籍主管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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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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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一式三份,招收学校及双方中学学籍主管部门各一份。
附件4
泉州台商投资区2017年小学毕业生
到区外中学就读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毕业学校 |
|
||||||||||||||||||||||||||||||||||||||||||||||||
毕业学校标识码 |
|
|
|
|
|
|
|
|
|
|
|||||||||||||||||||||||||||||||||||||||||||
身份证号 |
|
|
|
|
|
|
|
|
|
|
|
|
|
|
|
|
|
|
|||||||||||||||||||||||||||||||||||
全国学籍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原住址 |
|
原户籍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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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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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户籍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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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招生学校 |
|
招生学校标识码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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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申请到区外就读理由 |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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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招生学校意见 |
现招生学校所属教育局中学学籍主管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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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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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生学校意见 |
泉州台商投资区中学学籍主管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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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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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表一式四份,原招生学校、现招生学校及双方学籍主管部门各一份。
2.学生须持相关材料办理到区外中学就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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