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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办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实验幼儿园的复函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2020-02-17 15:27 阅读人数:1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创办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实验幼儿园的函》(泉开管函[2019]12号)收悉。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文件的精神:"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到2020年全国原则上达到50%。"为满足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迫切需求,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经我局实地查看并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委创办"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实验幼儿园"。具体地址位于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园区吉泰路万科悦城小区内。

  二、办园性质为区属全日制公办幼儿园,行政及业务工作直接隶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幼儿园按9个教学班、270名幼儿的规模设置。

  三、建设资金投入、办学经费、人事编制、招生管理等工作由你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办理相关手续。

  

 

泉州市教育局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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