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扶贫办 泉州市语委转发《教育部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2018-11-10 16:31 阅读人数:1

  泉教体〔2018〕20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扶贫办)、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国土资源局、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扶贫办、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通知精神,现将《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教语用〔2018〕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施普通话普及提升工程,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增强青壮年农民和来泉务工人员普通话应用能力

  各县(市、区)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当地发展需要,对不具备普通话沟通能力的青壮年农民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使其具有使用普通话进行顺畅沟通交流的能力。要提高来泉务工人员普通话应用能力,促进其融入城市生活,提高就业竞争力。

  二、建立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普通话普及情况跟踪立卡机制

  各县(市、区)要聚焦普通话普及率低的地区和青壮年劳动人口,建立将普通话学习掌握情况计入贫困人口档案卡的制度,以县(市、区)为单位定期开展普通话专项学习培训,并将培训情况报市语委办备案。

  三、加强对口地区语言文字工作支援

  各县(市、区)要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东西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建设等工作的内容,要摸清受援地教师、学生、干部、青壮年农牧民的普通话培训需求底数,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保证人员和经费,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帮助受援地完成各项培训任务,切实促进当地普通话普及率的提升。

  四、加强普通话培训资源和培训能力建设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语委将委托有关高校和专家,针对福建语言特点编写普通话培训教材,免费向村民和有学习需要的人群发放。南安、安溪、永春、德化等县(市)每年要举办若干期普通话培训班,提高当地农民普通话应用能力。

  各县(市、区)要将推普脱贫攻坚行动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工作,高度重视此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经费保障,统筹协调社会各方力量,切实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提高工作。市教育局、市语委将对各地执行《行动计划》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并适时公布各地执行情况。

  附件:教育部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扶贫办 泉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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