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2018-05-11 16:04 阅读人数:1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中小学校:

  2015年10月以来,我市以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单位"为契机,大力开展劳动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不断完善实施劳动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径,至2017年底已基本完成劳动教育实验工作任务。为推广实验工作成果,深化素质教育,现将《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泉州市教育局

                                                                                                               2018年4月24日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基一〔2015〕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的通知》(教基〔2017〕8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教材〔2017〕4号)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总结推广我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工作成果,推动各地各校完善实施劳动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中小学劳动教育,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劳动教育的重要性

  劳动教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基本要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对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教育孩子们从小热爱劳动、热爱创造,通过劳动和创造播种希望、收获果实,也通过劳动和创造磨炼意志、提高自己", 希望广大中小学生"从小就要树立劳动光荣的观念,自己的事自己做,他人的事帮着做,公益的事争着做""争当勤奋学习、自觉劳动、勇于创造的小标兵"。近些年来,我市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积极开展中小学劳动教育,特别是以我市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单位"为契机,积极开展劳动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大力推进中小学劳动教育,取得较好成效。但是劳动教育工作在一些中小学落实还不够到位,全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工作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因此,全市各县(市、区)、各中小学充分认识加强劳动教育的重要性,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劳动教育。

  二、明确开展劳动教育的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目标,正确认识劳动教育的育人价值与功能,完善学校劳动教育管理制度,落实劳动教育的保障措施,切实把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实践列入学校工作计划,使广大中小学生逐步掌握基本的劳动知识、劳动技术和生活技能,感受劳动之美,树立劳动光荣意识,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积极的劳动态度,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为他们的终身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三、完善实施劳动教育的有效途径

  1.完善校内劳动教育体系。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对学生进行劳动教育的主渠道,是普通中小学的一门必修课。学校应按照《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要求,切实把劳动技术课列入教学计划,开足课时,用好设备,上好课程。要加强劳动技术课的教学研究,创造性地将劳动教育与其他学科教学进行互相渗透、互相融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要结合学校实际大力开展与劳动有关的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在地方和校本课程中加强劳动教育,开设家政、烹饪、手工、园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等相关课程;要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校园卫生保洁和绿化美化,组织好学校的校务、班务、值日生工作和公益劳动,形成劳动教育发展体系,培养学生劳动能力和正确的劳动价值观。

  2.发挥综合性社会实践基地的作用。各类学生实践基地和校外教育场所要加强资源开发,进一步创新劳动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不断拓展劳动场所,充实劳动设施,形成一系列集学工、学农及生活技能、传统文化教育于一体的项目,满足学生劳动体验的需要。要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特点,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设计劳动实践项目,使劳动实践教育多样化并有针对性。

  3.用好城乡劳动教育资源。各学校要将校外劳动实践纳入教育工作计划,落实每学年小学高年级学生不少于5天,中学生不少于7天的集中社会实践要求,组织学生学工学农、参加公益劳动与志愿服务。要结合开展研学实践活动,借助学校周边的工厂、农场、商店、田园等劳动教育资源,不断开发适合中小学生劳动体验的活动项目,使实践课程跟学科课程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并通过劳动实践给学生提供运用知识的机会,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城镇学校要多创造条件组织学生到工厂、农村参加劳动,使学生了解社会生活,学习一些工农业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4.加大家庭教育指导力度。要针对现代家庭对待孩子劳动教育存在的软化倾向,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互联网等渠道加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加大宣传指导力度,引导家长教育并指导孩子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自我生活服务,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学校每周要安排适量的家庭劳动作业或志愿服务活动,教育学生自己事情自己做,家里事情帮着做,公益事情争着做,引导学生践行热爱劳动的中华传统美德。要发动家长共同参与劳动实践资源的开发,给孩子劳动实践提供条件,及时关注孩子的心理变化与需求,让孩子在劳动实践中提高综合素养。

  四、落实劳动教育的保障机制

  劳动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硬件建设、课程开发、人员配备、项目设计、活动组织、经费保障以及教学管理等多个层面。各地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和各类校外教育场所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支持劳动教育的开展。

  1.加强协调管理。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劳动教育推进策略研究,对劳动课程常态实施所需要的场地设施、教育资源、经费投入和安全保障等进行合理规划和统筹安排,为开齐开足劳动课程提供必要条件。要重视劳动教育管理工作,强化实施课程计划的检查指导,建立劳动课教学常规。要加强校内校外统筹,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各方力量,重视宣传工作,整合教育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2.加大经费投入。各地教育部门要努力争取财政支持,落实专项经费,保障劳动教育工作所需的师资培训、器材添置和活动耗材等所需经费。要制定相关扶持政策、补助办法和激励措施,鼓励社会各界和企事业单位、个人支持劳动实践基地建设和劳动教育的开展。对企事业单位集中接受学生劳动实践产生的耗材、误工等成本费用可给予合理的经费补助。

  3.加强队伍建设。劳动课程具有开放性、综合性与探究性等特征,要求教师必须具备良好的道德素养、广博的知识基础和一定的专业技能。各地要有计划地从师范院校或其它高校相关专业选拔素质好的毕业生,逐步充实劳动课教师队伍;各级教师进修学校要配备专(兼)职教研员,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研讨活动,举办劳动教育师资培训班,为教师发展提供专业支持。各学校要注意在现有的教职工中选拔具有一定劳动技能和实践经验、热爱劳动教学工作的人员担任劳动课教师。要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劳动教育教师队伍,鼓励支持离退休老同志、志愿者,以及职业学校专业教师、社会能工巧匠、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并可给予合理的劳务报酬。要关心劳动课教师的工作待遇,在绩效工资、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各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保证劳动教育教师队伍的稳定与发展。

  4.加强督导评价。要完善教育评价机制,将区域性劳动教育实施情况纳入督导部门开展对县(市、区)教育督导的内容,将学校劳动教育开展情况纳入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内容,纳入学校素质教育评估的指标体系。要加强示范引领,发挥示范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劳动教育特色学校的作用,带动中小学劳动教育深入开展。要进一步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适时举办学生劳动技术成果展示或生活技能比赛,并把学生劳动教育的考核结果纳入综合素质评价的要素和评优评先的参考范畴,引导学生自觉参加劳动创新,营造劳动教育的良好发展环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