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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学校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2019-04-20 09:49 阅读人数:1

  泉教安〔2019〕2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市属(直)学校:

  现将《泉州市学校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教育局

                                                                                          2019年4月18日

  泉州市学校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学校安全事故,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学校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安〔2019〕9号)要求,自即日起在全市学校(幼儿园)开展为期1个月的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亡羊补牢,严格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以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深入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学校安全事故,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安全稳定。

  二、重点内容

  (一)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深刻吸取北京交通大学"12·26"实验室爆燃事件教训,立即开展覆盖各级各类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场所的安全检查。一查实验室安全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自查互查制度落实情况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二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回收和销毁情况,突出对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的"四无一保"和毒害品的"五双"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三查实验室人员特别是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以及实验室准入制度落实情况;四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方案制定情况,安全防护设备器材配备情况,以及安全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二)消防。严格对照学校火灾风险,集中力量对学生公寓、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一查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以及自查自改情况;二查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设置库房、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非宿舍公寓违规住人问题;三查锁闭占用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堆放可燃杂物问题;四查防火分隔不到位、电缆竖井管道防火封堵不到位问题;五查消防设施损坏停用、消防给水系统关闭问题;六查违规敷设电气线路、违规电气焊作业问题;七查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问题;八查学校未按规定建设灭火应急救援队伍和配备消防应急装备问题;九查未根据本校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问题。

  三、实施方式

  (一)学校自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辖区内学校,要求每所学校对照检查内容开展针对性自查,全面梳理学校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

  (二)县(市、区)检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学校开展专项检查。发现学校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督促学校立即整改,落实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因隐患整改不到位酿成事故。

  (三)市级督查。市教育局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地各校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重点学校进行突击检查、暗访检查和随机抽查,推动专项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地各校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对本地本校重大安全风险进行系统排查和研判,抓住核心关键要素化解风险,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坚决打好重大安全风险攻坚战,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学校持续安全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开展专项检查。各地各校要立即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确保检查工作有序推进。要创新工作方式,通过定期通报、暗查暗访、异地互查等方式,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要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严格安全隐患整改标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一盯到底,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账销号,实行闭环管理。

  (三)严格跟踪管控,强化历年遗留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各地各校要全面梳理、认真汇总历年来各级各部门在本地本校安全检查、督导、考核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分级分类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账销号,实行闭环管理。对已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做到检查、整改、验收闭环管理;对尚未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要逐项列出清单,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尽快整改到位。对逾期不整改的学校,要依法强化追责、问责,坚决防范整改不彻底导致事故发生。

  (四)强化监督考核,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各地各校要加强监督考核,严格落实学校安全警示通报和约谈、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因安全隐患整治不彻底导致发生事故的,要坚决倒查责任,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市教育局将把各地各校开展专项检查情况,纳入年度学校综治安全责任目标考核重要内容。

  请各地各校分别于4月23日、5月15日前将专项检查开展情况和学校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报送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

  联系人:张良城,电话:22782905,邮 箱:zhifake2015@163.com。

  附件:学校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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