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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2019-04-12 16:35 阅读人数:1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学校:

  为有效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预防学生溺水事故专项治理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体目标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福建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管理暂行办法》,深入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积极采取多种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家校协作、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各项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工作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我市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形势分析。各地各校要组织一次防溺水安全形势专题分析会议,收集相关信息,分析预测、发布预警信息。深入了解和切实掌握属地水情、季节天气等情况,找准本地本校防溺水工作的重点、难点、弱点,提出防范的具体要求。

  (二)抓好工作部署。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全面动员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的要求,明确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及联防联控责任。

  (三)抓好宣传教育。把防溺水作为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抓好"十个一"的宣传教育工作,即: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印发一份致家长一封信,节假日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或知识展板等宣传活动,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页,召开一次"预防溺水"主题教育家长会,开展一次家长专访活动,布置一篇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建立每周一次专题教育制度及课前课后进行安全提醒,开展一次学生预防溺水集体签名或宣誓活动,强化学生自我管理和约束能力。市教育局将组织一次中小学生防溺水专题征文比赛。

  (四)开展隐患排查。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主动协调,组织对学校周边、学生上下学途中、学生活动范围内的河道、水库、湖泊、池塘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造册登记,建立台帐,书面报告当地政府。要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治到位,做到排查一处整治一处,对于无法消除隐患的水域,要加装防护设施。 学校要协调会同有关单位切实对校园和周边及其它的学生活动范围内水域的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对排查出的危险水域,学校要对学生进行警示教育,要告知未成年学生家长。

  (五)落实安全制度。教育学生熟知和遵守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学生坚决做到"六不一会",即: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危险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遇他人溺水时不盲目下水施救;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  

  (六)强化家校联系。按照教育部的部署,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微信群、家访等多种方式,落实周末和节假日安全提醒,提醒家长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增强家长特别是留守儿童监护人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承担起学生校外监管责任。  

  (七)突出重点管控。加强对上、下放学途中安全管理,对上、放学经过水域较多且年龄较小的学生,要提醒家长护送。加强学生午间管理,特别是城郊、农村地区非住校生的管理,时刻关注学生动向,严防学生在午间休息、离校时外出游泳;加强对学生的出勤管理,对缺课的学生要查明原因,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严防学生上学期间外出游泳。  

  (八)突出联防联控。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督促落实在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水渠、河流、水库等危险地段设立防溺水警示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安全设施,特别容易发生溺水的水域要设置救生器材。督促落实有关部门在关键时段对重点危险水域进行巡护,对有玩水苗头和下水游玩的学生及时予以制止。  

  三、工作要求  

  (一)提升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各校要以对学生和家长高度负责、对生命高度敬畏的态度,认真研究和分析本地本校预防学生溺水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单位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制度,逐级落实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每一位领导、落实到每一个年级、班级,落实到每一个岗位。要及时成立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  

  (二)周密部署,强化工作落实。 各地各校要结合本区本校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将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提出具体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即日起,凡是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学校,上报事故情况时应同时附报《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回执单,并于3日内报送本校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三)严格督查,强化工作实效。 市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各地各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相应对所属学校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凡因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发生溺水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请各地各校于2019年4月25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到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并分别于5月30日、7月30日、9月30日前报送工作落实情况,11月15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联系人:张良城,联系电话:22782905,邮箱:zhifake2015@163.com。

泉州市教育局

2019年4月12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安办、市应急管理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4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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