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教育 > 教育监管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2019-03-19 16:33 阅读人数:1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市属(直)学校:

  为切实做好全市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防范涉校涉生火灾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排查。各地各校要结合春季火灾防控工作要求,以严防发生伤人亡人安全事故为工作重点,全面开展一次学校火灾隐患专项排查。重点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运动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室、危化品仓库等易燃易爆重点区域的清查,加强对校内电气线路敷设、老化管线、校车以及各类电器设备使用的摸排。进一步加大校内消防设施器材、灭火器以及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的检查力度,摸清隐患底数健全安全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做到消防安全排查"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不留死角。

  二、大力整治校园重大火灾隐患。各地各校要在专项排查的基础上,针对可能造成群体性火灾事故的火灾隐患,加强重点整治,尤其是寄宿制学校、民办幼儿园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等,要会同消防部门,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学校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学校建筑消防达到验收标准。

  三、加强校园火灾重点风险管控。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等生活区域大功率电器和各类充电设备使用管控,以及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尤其是加强校内运动场馆、电动车停放区域和电瓶充电的规范管理。要进一步规范学校实验室、危化品仓库、易燃易爆气体等的安全管理,完善各项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重点环节,务必将危化物品从添置、储存、使用、销毁、清查等环节纳入全程监管,严防发生实验室火灾和爆燃事故。

  四、加强校园消防安全教育。各中小学校要强化消防安全课堂教育,保证课时,切实将消防知识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内容,教会学生掌握火灾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和要领。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坚持开展火灾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提升师生应急避险能力。各高等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发动学校师生共同参与学习消防安全知识,不断提升学校师生消防安全素养。

  五、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领导责任和全体教职工的消防安全"一岗双责",严格做到全方位、全覆盖,不漏一个部门、不漏一个环节、不漏一个岗位、不漏一个时段,确保全面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而长期未能得到解决的学校领导要严格问责,对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学校领导要严格责任倒查、追责。

泉州市教育局

2019年3月19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应急管理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3月19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