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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2019-01-25 16:32 阅读人数:1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属(直)各学校:

  2017年以来,我市教育系统组织开展了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工作,有1000多所学校完成了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任务,编制形成学校安全风险点名册,取得了良好成效。根据1月2日、1月5日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安办有关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学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全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到建立完善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开展学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是创新学校安全监管模式,构建校园安全长效机制,促进学校安全工作持续向好的一项重点工作。要结合教育系统行业特点,有序推进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工作,要加强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全过程的跟踪、指导、审核确认,应用好风险辨识评估成果,进一步推动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二、要进一步做好辨识评估。于尚未启动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工作的地区和学校,要根据市教育局及县级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加快建设力度,做好方案制定、辨识评估工作。正在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或已经完成风险辨识评估的学校,特别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学校,要加强对辨识评估结果的把关和验收,不能当"甩手掌柜"。对经辨识评估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等级的,要认真的沟通衔接、分析论证,运用科学的辨识评估方法,合理确定风险等级,不得随意抬高或者降低风险等级。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人员对学校及第三方评估机构上报的辨识评估结果再次进行验收确认,特别是对上报的重大风险点要梳理清单,经局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才能上传至泉州市智慧安监管理平台,已经上传至平台的,要根据再次分析论证、辨识评估的结果相应予以调整。

  三、要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全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履行学校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对于排查发现的风险点要逐一制定管控方案,明确管控措施、责任人员,经辨识确认为重大风险等级的,管控方案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送市教育局,我局将根据要求报送市安委会;"较大风险"及以下等级的风险管控措施方案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负责。

  四、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我局将在2019年春季学期初组织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及泉州市智慧安监平台使用培训,邀请市安办专家进行授课指导;对于2017年3月制定的《泉州市学校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实施细则》,将于2019年上半年组织人员进行再次补充完善,更好的发挥导向作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相应加强对学校的指导,确保我市学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取得实效。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于2019年1月29日前对本地学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提出工作建议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各市属(直)学校于2019年2月28日前将学校风险点名册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审核,未经审核的不得上传至泉州市智慧安监管理平台。联系人:张良城;联系电话(传真):22782905,电子邮箱:zhifake2015@163.com。

泉州市教育局

2019年1月25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安办、市应急管理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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