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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2019-01-06 16:28 阅读人数:1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属(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统筹做好期末寒假和春节期间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强化落实岁末年初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学校安全事故灾害,全力维护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闽教安组办〔2019〕1号)《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福建省安委会办公室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闽教安组办〔2019〕2号)《教育部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建议书》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安全工作意识,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当前临近期末,寒假、春节即将来临,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学生面临期末考试的压力增加,学生返乡及外出活动增多,火灾、交通等安全风险增大,是各类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学校安全工作面临较大挑战。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严防麻痹松懈思想,针对最近一段时期学生安全事故的特点规律,认真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严密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全力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各项工作。各地各学校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立足超前防范,深入学校加强督促指导,切实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每所学校、每个班级、每位教职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对因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工作领域,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各地各学校要针对岁末年初学校、学生安全特点,进一步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活动、重点环节和重点单位的隐患排查整治,迅速组织力量,开展全面彻底的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一)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2018年来,我市部分学校发生多起火灾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也反映出部分学校存在消防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和设施设备配备不到位等问题。各地各校要以今冬明春为节点,集中力量对学生公寓、实验室、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高层建筑等重点场所,以及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和预防。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等行为。将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建档立账,明确责任措施,照单对号、限时整改、闭环管理。

  (二)开展道路交通及校车安全综合整治。各地各校要严格排查整治学生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死飞"自行车以及乘坐三轮车、无牌无证"黑车"等行为;要主动联系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打击学生非法飙车等违法行为;要组织开展校园周边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情况上报当地政府整治。要充分发挥校车联席办的作用,强化校车运行安全监管,督促校车管理人员落实"六定"安全管理模式,加强校车安全检测;要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针对2018年度开展的校车安全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工作,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校车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组织对"黑校车"的查处惩治,严厉查处非法接送学生以及校车超速、超员、客货混杂、不按既定路线行驶、不按规定站点停靠上下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通报督促相关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单位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学生安全。

  (三)开展高校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各地各校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安委办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的要求,进一步强化高校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学校、二级院系、实验室三级安全管理责任制,立即组织开展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地各校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存储、使用等各环节的管理,强化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四)开展在建工地和大型集体活动安全排查。各地各校要加强对校园内在建施工场地、人员、脚手架、围墙、楼道、护栏、危险边坡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监管,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责任到人。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整治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大型集体活动监管,寒假、春节期间,原则上不举行大型集体活动,确有需要,也要坚持"小型、就近"原则,并严格执行报批制度,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三、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素养

  (一)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在放假前通过主题班会、安全讲座、微信群、安全教育平台等多种形式,对师生重点开展防交通事故、防火灾、防拥挤踩踏、防偷盗、防诈骗、防食物中毒、防触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针对岁末年初和寒假、春节期间,各类重大活动多、人员流动性大、气候变化大、灾害性天气多和车流量大的特点,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超速和非法营运车辆,特别要教育农村学校的学生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等非法客(营)运车辆;要加强集体活动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寒假、春节期间尽量不参加地方组织的群众性大型集会、焰火集中燃放等群体性活动。

  (二)加强家校联系。各地各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家长一封信》、教师家访、"和校园"短信平台、安全教育平台安全提醒等方式,加强家校联系。在放假前及时将安全注意事项告知学生家长,提醒家长时刻关注孩子寒假、春节期间交通、消防、用电用气、防盗防骗、饮食卫生安全,掌握放假期间学生的动态,不要让未成年子女单独外出,防止发生意外。

  (三)组织开展平安寒假安全教育活动。各地、各有关学校要通过泉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及时组织师生、家长参加"2019年平安寒假安全教育"专项活动,学习假期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和知识,增强安全防范综合素质,确保活动覆盖每一名学生和每一位家长。

  四、加强假期值班值守,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假期带班、值班和护校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巡查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守值班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要加强安全保卫力量配置,强化校园内重点、要害部位的巡查,严格门禁出入登记检查制度;要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泉州市教育局

2019年1月6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安办、市应急管理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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