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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加强重大风险管控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整体方案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2017-11-22 09:44 阅读人数:1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属(直)各学校:

  现将《泉州市教育系统加强重大风险管控遏制重特大学校安全事故整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教育局

  2017年11月3日

  泉州市教育系统加强重大风险管控遏制重特大学校安全事故整体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重大风险管控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整体方案的通知》(泉安办〔2017〕122号)和《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有效降低和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如下整体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强化安全风险预控、关口前移、标本兼治、系统治理,采取制度机制、工程技术、管理等措施,切实把源头治理挺在安全风险管控前面,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提升全市学校安全管理整体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师生安康幸福、共享改革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成果。

  (二)工作目标。到"十三五"末,基本建成以制度机制为保障、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政府监管和学校自控为手段的重大安全风险预防预控体系,在落实源头管控的基础上,对全市重大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分类、分级管控、在线监测、风险预警和应急联动。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学校安全源头管控。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快构建集规划设计、重点区域、设施设备、新设学校、人员素质"五位一体"的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制度体系,通过审批、审核等办法对安全风险进行预控把关,减少高风险项目数量和重大危险源,最终消除学校重大安全风险,提升全市学校本质安全水平。

  (二)制订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和隐患排查治理指引导则。各地要按照《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教安〔2017〕5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教安〔2017〕25号)要求,确定并指导标杆学校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并在2017年12月底前制定完善出台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学校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指引导则和部门监督检查指引导则,明确安全风险类别、评估分级的方法和依据、管控的制度措施,实现把安全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

  (三)应用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平台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按照全省整体建设要求,全省要建成"省、市、县、企业四级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天地一体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平台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运用物联网通信技术等信息化手段对重大安全风险进行管控,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进行风险预警,实现事故应急处置的实时信息传递、远程指挥、资源调度、远程会商和协调联动"。

  泉州市安委会将对接省上建设要求,按照《泉州市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负责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平台建设,融入正在运行的"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系统管平台。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待省里方案确定后或建设好,泉州市安委会再启动该项建设工作。各地各校要按照有关部署,抓好平台应用工作。

  三、重大风险管控原则

  (一)坚持重大安全风险优先原则。切实把全面辨识评估安全风险和严格管控重大安全风险作为学校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切实解决"认不清、想不到"等突出问题,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

  (二)坚持全过程控制原则。树立系统防控安全风险的观念,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建立全生命周期的安全风险评估和防控系统,努力把每一个安全风险都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三)坚持全员参与和持续改进原则。不断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和教职工主体地位,建立和执行好全员负责、全过程控制、自我修复、持续改进加强的多重预防工作机制。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7年10月-2018年底)。按照"关口前移、风险导向、源头治理、精准监管、科学预防、持续改进"的要求,坚持以"政府引导、标准先行、分级实施、整体推进"为原则,充分发挥各地教育部门安全监管主体作用,编制、完善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全面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力争至2018年底,各地各校全部建成较为完善、有效运行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全面融入"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系统平台管理,全面接入集地理信息、监测监控、风险评估、风险分级、风险预警等功能为一体的"天地一体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平台,逐步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市、县、校"无缝对接、标准化和信息化共同支撑的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

  第二阶段(2019-2020年)。各地各校要组织对重点领域重大安全风险进行全面摸排,试点使用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平台对重大安全风险实施分级分类管控和风险预警。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教育系统成立重大安全风险管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学校安全工作科,负责日常协调工作;负责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名单不再另设,与《泉州市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保持不变,如有人员变动,自动更替。

  (二)强化主体责任。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保障安全投入,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建立重大安全风险监管责任制,对安全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实行红、橙、黄、蓝四色风险管控措施,按规定向上级部门报送重大安全风险情况,确保本地本校的重大安全风险纳入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平台进行管理,切实把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

  (三)强化应急管理。各地各校要及时接收、分析有关部门发送的事故征兆预警信息,建立健全配套管理机制,及时、精准处置风险预警信息,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演练、评估,推广应急处置"一校一图一册一报告",提高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四)强化摸排管控。各地各校要组织摸排本地本校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对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风险要建立台账,落实管控责任,逐项制订管控措施进行有效管控;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要落实辨识、评估、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和监测监控措施。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地各校每季度末要及时总结本地本校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下一季度首月1日前报送市教育系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12月5日前报送全年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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