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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教育督导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要点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2021-03-31 23:56 阅读人数:1

一、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以来,泉州市教育督导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及全国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等会议精神,按照全省教育督导工作部署和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安排要求,认真履行“督政、督学、质量监测”职能,精心组织并圆满完成了年度教育督导各项任务。

(一)学习贯彻《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下发后,及时组织教育行政和教育督导部门认真学习领会,加强舆论宣传,开展专题讨论,撰写学习心得,提出改革意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文件改革精神和要求,结合教育督导实际,起草了18条具体措施初稿。

(二)“对市督导”通过省政府年度网络评估

认真总结“对市督导”在2019年接受省政府网络和实地评估经验,根据42项具体测评点A级评估要求,针对省上评估反馈意见,持续跟踪问题整改情况,扎实提升2020年度受检准备工作水平,按照要求全面完成自评报告、市级自评以及1200多份材料的准备、审核、补充和上传工作。

(三)持续开展教育“两项督导”评估工作

1.加强对列入2020年“两项督导”评估的南安市、安溪县业务工作指导,完成市级核查,跟踪督促问题整改,协力做好接受省级督导评估工作。

2.持续对已通过省级督导评估的10个县(市、区)开展问题整改和水平提升跟踪督导,巩固提高督导评估成果。

(四)深化推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根据省上督导管理系统统计数据,督促有关县(市、区)根据单项差异系数所反映的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工作,巩固提高均衡水平。

2.组织开展“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县级自查自评和市级专题调研,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积极申报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

(五)启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

贯彻落实省级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制定全市年度推进实施计划,于12月份率先在永春启动督导评估,并接受省级评估。

(六)持续推进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学习贯彻孙春兰副总理关于推动“督学”工作要往下沉的指示要求,对照《泉州市中小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标准(修订)》,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在学校自评估、督学责任区联合评估、县级综合督导评估的基础上适时开展抽查。鲤城区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和课程实施、特色发展,石狮市围绕“构建高质量教育发展体系”主题组织开展督导评估。

(七)深化实施中小学挂牌督导制度

根据《福建省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办法》,印发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目前,全市共有幼儿园责任督学588名,13个县(市、区)均已实现公民办幼儿园挂牌督导全覆盖。完善市直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机制,将市直学校督学责任区划分为中学、小学、幼儿园3个责任区,每个责任区设1名负责人,每所市直学校设1名督学助理,市教育督导室一位专职督学挂钩联系一位责任督学,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定期召开挂牌督导工作座谈会和督学责任区会商会进行研讨交流。深化实施“三维驱动”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践,鼓励探索符合县域教育发展特色的挂牌督导方式,提高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实效性。2020年12月在南安市召开全省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现场推进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八)组织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

2020年,我市按照“安全、规范、有序”的原则要求,认真做好国测、省测准备、视导、监测等工作,顺利地完成各项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任务。安溪县参加了道德与法治、科学2个学科的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泉州五中、泉州七中参加秋季体育与健康学科的省级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按照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首次实施“2+X”新方案,6个县(区、市)参加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在英语学科监测中首次启用“人机对话”测试。

(九)组织开展专项督导

1.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专项督导,由市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组织联合检查组,按照“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法定要求,对13个县(市、区)开展专项督导。

2.在2019年前各县(市、区)对181所幼儿园督导评估基础上,采用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会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分两个阶段对11个县(市、区)的18所幼儿园开展市级抽查督导评估。

3.持续开展“控辍保学”专项督导,在7月上旬完成了仍辍学学生的清零工作。四是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任务开展专项督导,协同参与了“学校疫情防控”“学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全国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创建”等专项督导检查和整改跟踪工作。

(十)提升督学专业水平

建设泉州市教育督导公共服务平台,以市直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为切入点,加强责任督学常规管理,探索“互联网+督导”工作方式,提高教育督导实效。加强理论研究,徐昌裕主任在全省首届教育督导高峰论坛上做“深化教育督导改革的‘魂’提高教育治理的‘效’”专题讲座,撰写的论文被收入全省督导成果汇篇;苏明该副主任在市教育局机关科长论坛上做了《“教育督导和教育评价改革”学习与思考》讲座。选派29名督学参加全省责任督学培训班和首届督导高峰论坛,组织40名督学参加国家教育督导网络培训班学习。送省参评的15篇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优秀案例有7篇获奖。

(十一)注重教育督导工作宣传

2020年,全市有20篇教育督导信息在省级及以上教育网站刊登,《中国教育督导》刊登了徐昌裕主任“深化教育督导改革‘三四五’,护航教育新发展”专题文章,进一步扩大了我市教育督导的影响力。

二、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教育的决策部署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为重点,认真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办的工作部署和市政府、市教育局的具体要求,积极推进教育督导改革发展,认真履行教育督导职责,提高教育治理能力。

(一)积极推动教育督导改革发展

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我省贯彻《实施意见》,结合我市教育督导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措施,着力推进全市教育督导改革。

(二)协同做好“对市督导”受检准备

按照省上的有关要求,针对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单位)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做好2021年度“对市督导”接受省上督导评估准备工作。

(三)改革设置对县教育年度评估项目

根据中央文件关于教育督导和评价改革要求并对接省对县“两项督导”改革思路,设置“泉州市对县(市、区)年度教育工作评估”项目,填补市对县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项目的空白。完成改革项目上报和办法、标准的研制和印发,计划在2022年实施(2022年评估2021年度工作)。

(四)督导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持续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差异系数问题整改跟踪工作,组织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专题调研,鼓励和指导部分县(市、区)积极创造条件,创建和申报“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鼓励支持条件较好的县(市、区),积极创建“教育强县”。

(五)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督导评估

根据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标准和县级创建规划,指导督促3个县(市、区)开展自查自评和整改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市级核查工作,申报省级评估和国家验收。

(六)深化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挂牌督导工作全覆盖的基础上,推进各县(市、区)积极充实督学力量,注重督学办公条件的改善和工作待遇的保障,不断完善督导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督导工作机制,规范督导工作流程,推动督导结果运用长效化。

(七)开展中小学素质教育和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

加强对学校素质教育发展的评价,督促县级教育督导部门按照3-5年对中小学开展一次综合评估,市级适时开展抽查和推优工作。幼儿园办园行为按照5年一个评估周期的要求和分级督导评估职责,并按县级督评园数10%的比例开展市级复评,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

(八)规范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

继续组织部分县(市、区)参加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根据《新时代福建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方案》,统筹组织指导县(市、区)参加秋季进行的全省义务教育语文、数学和相关学科、体育与健康和艺术质量监测,春季加测体育与健康,督促运用好国家、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反馈结果。

(九)组织开展“专项督导”

按照国家、省上部署相应开展级教育专项督导。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和突出问题的解决开展专项和督导跟踪,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教育关切的问题和期待。

(十)加强督导自身建设

加强督导室专职督学配备,多形式组织开展督学专业学习培训活动,组织开展2021年泉州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案例评选,遴选参加送省评选。完善市教育督导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无纸化”督导评估,强化教育督导专题的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加大督导结果运用,进一步探索委托社会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参与教育工作评价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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