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教育 > 教育督导
深化教育督导改革“三四五”,护航教育新发展
来源:中国教育督导 2020-12-14 10:45 阅读人数:1

  全国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会议于2020年11月24日在北京召开。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出席会议并强调,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办、国办今年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部署,改革管理体制,由过去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转变为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督导的重点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教育方针贯彻落实情况、教育评价实施情况、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等,推动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到位。会议的召开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也为新时代教育督导工作的开展提供根本遵循。

  实现“十四五”时期教育发展目标、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关键是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把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不断健全和完善与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教育督导体系,全面提升教育督导保障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的能力,着力提升教育督导专业化水平,确保实现教育强国的创建目标,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下一步,泉州市将严格按照全国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会议精神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及福建省即将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全市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并拟从以下三方面加以推进。

  一、注重“三个完善”,深层次革除体制机制障碍   

  以优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为突破口,破解当前所面临着机构性质与所履行的督导职能不相符、体制机制未理顺、督导结果运用未强化、督学队伍建设与管理未健全等问题,构建“全领域、全口径、全支撑、全保障”的教育督导保障新体系,有力推动教育督导“长牙齿”建设。

  1.完善管理体制。一是紧密结合泉州教育督导工作实际,提出贯彻《意见》的具体措施。二是依据法定职能做好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机构设置改革,加强对县级教育督导机构的指导,推动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确保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生根。三是充分发挥市、县两级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作用,调整充实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和联络员,逐步完善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程,明晰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督导委各成员单位年度工作履职总结交流机制,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完善运行机制。通过建立健全教育决策、执行、监督三方既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统筹有力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改革提高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实效,加强对市域内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加强和改进教育评估监测,改进教育督导方式方法,主动服务教育决策,泉州市计划从2021年起每年组织对县级人民政府年度教育工作开展督导评估,建立县(市、区)之间互相比较、互相推动的工作氛围。

  3.完善问责机制。通过完善报告、反馈、整改、复查、激励、约谈、通报、问责等8个方面的制度,将督导报告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并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健全考核奖励和督导结果运用制度,探索将督导结果纳入对县(市、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作为评价各级党委、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依据和党政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对明显违反教育政策、法规和整改不力的单位及个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严肃约谈,压实问责。

  二、注重“四个坚持”,宽领域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   

  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发展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相结合,推动各级政府、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办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加快推进教育治理的现代化。

  1.坚持主体多元。印发《泉州教育现代化2035》《泉州市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实施方案(2019-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主导下形成包括政府、学校、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教育治理架构。

  2.坚持决策民主。注重创新决策体系,形成各方面不同主体民主参与教育决策的过程,从根本上体现以受教育者为核心的教育需求和主体地位。

  3.坚持运行规范。建立和维护完善的教育目标,制度保障,法律支持和规范的教育秩序,体现依法治市、依法治教、依序治校,规范权力的运行。

  4.坚持目标包容。立足全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最高利益,注重满足多元教育主体,特别是受教育者的权益需求,将教育的社会化、个性化、国际化、信息化等价值取向纳入教育督导价值追求之中,督促政府管好教育,指导学校办优教育,引导社会评实教育。

  三、注重“五个突出”,全方位护航教育改革发展   

  聚焦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和内涵提升,瞄准教育综合改革的重点难点,通过教育督导评估,落实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的法定职责,强化督导部门、督导责任区等督导管理体系的构建,推动重大政策项目落实,保障素质教育全面实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突出 “依法履责”,抓好着力点

  督导各级政府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切实履行好领导、管理、发展、保障教育的主体责任,促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需要。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

  1.以“对市督导”为主线。确立上下一盘棋的思想,严格按照泉州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省对市政府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实地督导评估和2019年度网络评估,加强沟通协作,注重督前、督中、督后各项工作的落实,重整改促提升。在2019年的实地督导评估中,我市取得良好工作成效。2020年,扎实提升2019年度受检准备工作水平,按照要求全面完成年度自评报告、市级自评以及1200多份各类材料的准备、审核、补充和上传工作,如期通过省级评估,省对市政府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督导评估的反馈意见已基本整改到位。

  2.以“两项督导”为抓手。一是对列入2020年“两项督导”评估的南安市、安溪县的迎检准备工作,加强业务工作指导,开展完成市级核查,跟踪督促问题短板整改工作,合力做好在12月份接受省级督导评估准备工作。二是持续对已通过省级督导评估的10个县(市、区)开展问题整改和水平提升跟踪督导,巩固提高督导评估成果。截至目前,全市有5个县(市、区)的教育“两项督导”被评定为“优秀”等级,优秀率达50%。

  3.以“教育强县”为突破。建立较为完善的促进教育发展的奖励机制,对各级党委、政府履行教育管理职责、落实教育投入政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统筹各类教育发展等项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教育发展结构持续优化,育人质量全面提高。2017-2018年,鲤城区、丰泽区、晋江市、石狮市积极创建申报并通过“教育强县”省级督导评估,占全省已公布的9个县(市、区)的44.4%。为巩固提升“教育强县”创建成果,2019年以来持续对这4个“教育强县”开展市级督导跟踪,有效巩固创建成果并提高了创建水平。

  4.以“均衡发展”为目的。一是聚焦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综合差异系数和8个单项差异系数,根据福建省通报的数据,督促有关县(市、区)针对单项差异系数所反映的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工作,巩固提高“基本均衡”水平。2017年以来,全市综合差异系数不达标的县(市、区)已全部消除,单项差异系数不达标的县(市、区)逐年减少。二是部署开展“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工作,转发督导评估标准,提出工作要求,组织县级自查自评和市级专题调研,引导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方向,支持推动实现“教育强县”的县(市、区)积极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

  (二)突出 “素质教育”,抓好根本点

  完善对学校督导的政策和标准,全面推进市域内各级各类学校的综合督导评估,重点督导学校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师德师风、资源配置、教育收费、常规管理、安全稳定等方面工作落实情况,引导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指导学校完善现代化办学治校体系,提升办学治校能力。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认真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围绕“五育并举”建立发展评价与督导指标体系,引导各校根据校情和各年龄段学生的特点,统筹推进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健康教育、法治教育等内容。同时,督导学校开齐国家规定的课程,保证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推动学校减轻学生不合理负担,把减出来的时间用于加强德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

  2.注重对学校素质教育发展的评价。紧扣党的十九大关于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总体部署的要求,督促学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实现全过程育人和全方位育人。制定并完善强化育人导向的督导标准,拓展和丰富新时代素质教育的形式和内涵,完善修订《泉州市中小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加大督学工作力度,加强综合素质培养,增强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在学校自评、督导责任区复评的基础上,每3-5年县级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开展新一轮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在县级督导评估的基础上适时开展抽查。

  3.深化实施挂牌督导工作制度。一是推动指导鲤城区、丰泽区、晋江市、石狮市、南安市、安溪县等6个县(市、区)通过“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创建省级及以上评估验收,实现全市13个县(市、区)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挂牌督导全覆盖。二是完善市直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机制,严格按照督导规程开展责任区督导活动,明确责任区学校、责任督学、督学助理、联系督学的工作职责,定期召开挂牌督导工作座谈会和督导责任区会商会。三是深化实施“三维驱动”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践,积极探索符合县域教育发展特色的挂牌督导方式,并在全市范围内加以总结推广。如:丰泽区的主题要务和贴心督导、安溪县的“点面结合与双轮驱动”督导、德化县的“亮灯督导”方式、晋江市的“十进十问”挂牌督导方式、鲤城区的“663”工作机制、南安市的“三个四”工作机制等。

  (三)突出 “队伍管理”,抓好关键点

  制定督学管理实施办法,完善督学聘任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督学资格认证制度,明确专职督学、兼职督学的身份对象、业务职责、资格条件等,加强教育督导队伍专业化建设,力求做到依法督导、秉公办事、精益求精、无私奉献,不断提高督政督学水平。

  1.加强督学管理。一是要求督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掌握学校教育、教学与管理,遵循教育发展规律,能直接指导下级政府和部门依法办学、依法管理,对学校管理者与教师的工作作出准确评价,并提供合理建议和改进策略。二是要求督学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和福建省教育督导条例,熟知运用教育法规政策,提高政策水平、法律素养。三是要求督学拓宽视野、丰富知识、增强本领,研究探索教育督导规律,善于从不同角度把问题看透,从不同的路子提出新的方法,创造性开展工作。

  2.加强理论研究。鼓励督学加强工作的积累和总结提升,注重督导经验的交流和借鉴。2019年,全市有7篇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优秀案例在省级及以上获奖;2020年,在组织全市69名督学分别参加国家、省督学(网络)培训班的基础上,作为全省两个设区市代表之一在福建省首届督导高峰论坛上作主旨报告;此外,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申报的泉州市级小课题《农村完小发展性督导评估的实践与研究—以永春县为例》已顺利结题并获优秀课题;南安市的省级督导课题《提升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水平研究》和惠安县省级督导课题《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机制研究实施方案》均已顺利通过省级结题验收。

  3.加强专业建设。一是按照“讲政治、敢担当、懂教育”的要求,加快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责任心强、业务精湛的,以专职督学为主,专兼职相结合的专业化督导队伍。二是扩展督导队伍的来源,探索聘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社会人士和相关专业机构人士参与督导工作。2020年,泉州市在调整充实市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和联络员的同时,对市政府督学和市政府特约督学进行重新换届,将一批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教育实践经验的领导、专家等吸纳到教育督导队伍中。三是探索增加量化县级专职督学绩效考核的标准和培训要求,打通督学职业发展通道,解决教育督导经费保障问题,稳定督学队伍。

  (四)突出 “问题导向”,抓好切入点

  着力解决部分幼儿园办园行为不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情况、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任务等群众反映较为强烈或长期困扰教育发展的问题,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加以推动解决,大力促进公平、提高办学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美好期盼。

  1.组织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根据全省工作部署和统计口径,由市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组织联合检查组,按照“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法定要求,对13个县(市、区)3次开展专项督导或巡查。2020年,全市累计预算增加教师收入2.45亿元,取得明显督导成效。

  2.持续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落实国家《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印发《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通知》,在全市启动5年一周期的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各县(市、区)积极统筹谋划、制定督导计划,扎实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在2019年前各县(市、区)对181所幼儿园督导评估基础上,采用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会第三方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对11个县(市、区)的18所幼儿园开展市级抽查督导评估。

  3.强效开展控辍保学专项督导。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列为“对市督导”整改和“两项督导”检查的一项更加重要的内容。2020年,全市持续开展“控辍保学”专项督导,推动辍学学生的核实、劝返、复学、消除等工作落到实处,在疑似失学儿童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中,需核查人数6116人,其中建档立卡人数1252人,我市于7月上旬完成了仍辍学学生的清零,较好的完成核查和劝返的工作。为杜绝和预防产生新的辍学现象,健全完善控辍保学目标管理、督导问责、行政督促复学、义务教育入学联控联保和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泉州市再次组织对各县(市、区)开展控辍保学督查行动,进一步巩固专项督导和整改成效。

  4.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任务开展专项督导。主动服务大局,按照全市的中心工作任务和教育系统的工作部署,协同参与了“学校疫情防控”“学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全国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创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等多次专项督导检查和整改跟踪工作,高质量开展和完成督导检查任务。

  (五)突出 “教育质量”,抓好落脚点

  着力建构“奠基未来”的市域教育评价体系,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完善评估监测手段,多形式、多维度开展质量评价,准确把握基础教育质量状况,科学诊断影响教育质量的主要原因和症结,为转变教育管理方式、改进学校教育教学方法、提升教育质量提供对策和建议。

  1.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认真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改进教育评价工作,形成相对完整的教育评价改革制度框架。教育评价体系涉及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教育文化体系建设、中小学公民素质养成、社区公民素质养成、学校课程体系建设、教育国际化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等七个方面。以评价体系的建构与实施促进核心理念追求的深度融合、管理机制追求的深度融合、师资队伍追求的深度融合、评价考核追求的深度融合,大幅提高市域教育内部的凝聚力、执行力、资源的均衡力以及发展的原动力。

  2.完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探索建立与发展素质教育相适应的全方位、多维度教育评估监测机制,为改善教育管理、优化教育决策、指导教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根据《新时代福建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方案》,采取“2+x”和“1+1”组合方式,统筹组织指导县(市、区)参加秋季进行的全省义务教育语文、数学和相关学科、体育与健康和艺术质量监测,春季加测体育与健康,充分运用好国家、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反馈结果。准确掌握教育质量状况和影响学生学业水平的相关因素,大力开展教改示范项目实践,精准指导全市的教学改革。

  3.加快“互联网+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开展教育督导工作,更新教育督导理念,优化教育督导机制,探索创新教育督导模式。在充分利用福建省级教育督导平台、积极推进市教育督导信息系统建设的同时,建立涵盖督政、督学、质量监测的督导信息评估体系,逐步形成由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支撑的智能化教育督导体系,提高教育治理的效果,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和经济社会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