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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实现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
来源:福建教育督导 2019-11-14 18:11 阅读人数:1

  日前,永春县实现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经审批注册的幼儿园(含民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永春县域内经审批注册的幼儿园数(所)有40所,其中公办幼儿园33所、民办幼儿园7所 

  本次为幼儿园配备25位责任督学是从原中小学校级领导现任学校督学(督导员)之中遴选永春县要求各幼儿园责任督学按照《永春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永春县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教综〔2018〕113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督导工作并要求各中心小学幼儿园为责任督学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主动配合责任督学工作,自觉接受责任督学的工作指导。 

  责任督学根据县教育局、县教育督导室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随机实施经常性督导。责任督学对每所幼儿园实施经常性督导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每学期参加专项督导和综合督导分别不少于1次,视情况可随时对幼儿园进行督导。责任督学每月向教育督导部门提交1次督导报告,每学年度撰写一篇有价值的督导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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