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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
来源:福建教育督导 2019-04-30 18:01 阅读人数:1

  为了提升石狮市幼儿园办园质量,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根据《教育部关于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教督20177号)和《福建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教督2018〕16号)的精神,石狮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评估组于近日对石狮市第三实验幼儿园、第五实验幼儿园、博文幼儿园、培杰幼儿园等18所幼儿园进行办园行为督导评估。 

  为确保督导评估工作按照统一的标准、统一的操作程序,督导评估前督导组召开工作部署会,对工作分工、职能职责、工作纪律及注意事项等提出了具体要求,详细解读《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与要点》,对评估流程和方法进行了讲解,确保督导组成员“思路清”“任务明”。督导组采用现场查看、问卷调查、座谈访谈、资料查阅、数据统计等方式。督导评估组结合现场查看情况、幼儿园自评报告、社会反映等情况,梳理每所园的工作亮点和存在的问题,下发一园一报告,就相关存在问题开展挂牌督导,督促限期整改。 

  经评估组综合评定,被评为“优秀”幼儿园共2所,“良好”幼儿园共3所,“合格”幼儿园共11所,“不合格”幼儿园共2所。本次督导评估结果将作为幼儿园年检、确定等级和园长评优评先的依据,对幼儿园管理不作为、办园不规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 

  通过本次的幼儿园办园行为的督导评估工作,各园将继续根据标准对标找差,主动作为,不断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为推动石狮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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