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
为推动各地在广泛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实践的基础上,重视督学教育督导理论研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提升专业理论水平。根据2018年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两年一度的泉州市第十二届教育督导论文评选汇编工作。现把论文推荐报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范围:报送的论文必须是与督政、督学(校)、质量监测等教育督导工作有关联的材料,论文体裁不限,字数不少于1500字。
二、报送篇数:除泉州开发区可根据实际报送外,其他每个县(市、区)报送的篇数为8-15篇,推荐的论文须经县级评选后择优报送。市直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可直接报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于评为市级优秀教育督导论文的作者,将给予表彰奖励。
三、有关要求:1、报送论文包括封面和正文两部分,"封面"包括"题目、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四部分,"正文"包括"题目和正文两部分" ("正文"内不署姓名、便于评选工作) 。2、正文标题采用小标题宋体2号字,内容采用仿宋3号,文中一级标题采用黑体3号,二级标题采用楷体3号,段落间距1.5倍。
四、报送时间:论文需同时报送纸质(一式8份)和电子版两种,由县(市、区)集中报送和发送,同时报送作者论文汇总表。报送时间为2018年6月29日前。
市教育督导室邮箱:qzsdds@126.com
联系人: 张荷丽 联系电话:13636922828
附件:县(市、区)参评2018年泉州市教育督导论文作者信息表
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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