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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17年泉州市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2017-04-30 17:27 阅读人数:1

  泉政教督〔2017〕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督导室,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教育督导室:

  现将《2017年泉州市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

                                                                           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7年4月26日

   (主动公开)

  2017年泉州市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要根据党和国家关于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依法治教的精神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福建省《教育督导条例》以及刘延东副总理在全国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提高教育治理能力会上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两条主线,认真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办的工作安排和市政府、市教育局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地方教育督导工作实际,有效履行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职责,深化改革,突出重点,创新机制,进一步发挥教育督导在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推动作用。

  一、组织实施"两项督导",落实政府教育职责

  1.根据省颁"两项督导"评估标准("十三五"版),及时组织评估指标的学习培训,督促县级开展自查初评工作。拟对鲤城区、丰泽区、晋江市、石狮市的教育"两项督导"开展市级核查并申报省级督导检查。认真做好省政府对市政府教育工作督导检查("对市督导")准备工作。通过"两项督导"督导评估,推动各级政府教育工作依法履职落实,推动教育优先持续发展。

  二、深化均衡发展督导,维护促进教育公平

  2.认真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布的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年度学校资源配置差异系数的数据,推动县(市、区)建立施行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年度自评和问题整改的常态跟踪机制,不断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瞄准教育发展目标,推动"教育强县"创建

  3.根据省颁新修订的"教育强县"评估标准,及时开展评估指标学习培训工作,指导丰泽、鲤城、晋江、石狮做好"教育强县"整改提升和重新申报工作,组织开展市级核查,申报接受省级评估,力争通过省级检查和确认表彰。鼓励支持洛江、泉港等一些县(市、区),积极创造条件,创建"教育强县"。

  四、组织开展专项督导,促进解决教育问题

  4.建立完善专项督导工作责任机制("督导+科室"或"科室+督导"),履行教育专项督导监督责任。围绕教育工作重点,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相应组织开展国家、省级确定的专项督导市级检查,配合有关科室做好专项督导准备工作;组织开展县域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执行情况,推动学前教育加快优质普惠发展;对部分学校开展督导调研,促进学校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

  五、持续强化督校工作,促进办学水平提高

  5.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提高办学质量"主题,继续开展市级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校督导评估和跟踪评估工作,促进学校规范、内涵、特色发展。设立专项资金表彰奖励部分先进典型学校,发挥先进校的示范辐射作用。加强与局业务科室和市教科所协作,联合开展以促进学校提高办学质量为目标的综合或专项督导。

  6.完善落实责任督学制度,强化对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学校安全管理的随机督导,推动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积极推动"全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创建。组织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优秀案例市级评选活动,择优参加省级评选。根据《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泉州市直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考核要求,组织对市直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履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推动和完善责任区制度有效落实。

  六、实施教育质量监测,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7.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要求,及时组织有关县(市、区)参加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全市所有县(市、区)参加全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确保监测工作安全规范完成,为教育决策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根据监测反馈报告,配合有关科室并督促市直学校和县(市、区),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整改工作。

  七、推进教育督导改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8.根据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精神,努力争取和推动我市教育督导机构编制性质和级别改革,参与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的具体改革实施,探索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教育评价试点。

  9.发挥教育督导的职能作用,配合做好市级校长队伍建设改革的督导评价准备工作,支持推动石狮市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和德化县"管办评"分离改革试行等工作。

  10.推动做好教育督导管理平台使用培训和数据材料的上报统计工作,改进教育督导工作方式,探索网上督导、事前督导方法,提高教育督导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实效性。

  八、加强督导队伍建设,注重教育督导宣传

  11.加强督导业务学习,举办市专职督学、特约督学、责任督学培训班,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选派督学外出学习培训,支持和指导县级开展教育督导培训,进一步明确督学职责,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督导能力。

  12.重视教育督导宣传工作,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信息报道,通过会议、网页、微信等工作平台和形式,及时传递教育督导改革发展正能量,宣传全市各地教育督导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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