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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泉州市第三实验小学办学情况专项督导的通报
2016-03-25 17:15 阅读人数:1

泉教督〔2016〕2号

 泉州市第三实验小学:


 

  根据《关于对全市民办中小学校办学情况开展专项督导的通知》泉教督〔2015〕2号文件精神,泉州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有关人员,于2016年1月21日对你校办学情况开展专项督导。督导评估组通过听取学校的自评报告、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多方采集信息综合评价。现将督导评估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目前,学校在校生人数1368名,设36个教学班,每班生数38名。

  (一)努力推进素质教育,打造教育品牌

  学校确立"为未来着想,为一生奠基"的办学宗旨,践行"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结合实际组织学生广泛开展"读书节"、"科技节"、"艺术节"、"体育节"、"英语节"等活动。重视学校校园环境文化建设,组建"华园教育义工团", 充分发挥校园环境文化育人和学生家长教育资源的重要作用。努力实现内涵发展、优质发展、可持续发展,具有一定的品牌效应。

  重视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落实办学行为"五规范"的要求。较为规范地按照省颁《课程计划》制定课程实施方案,寄宿学生作息时间安排较科学合理。能在保证"课程计划"规定的课程基础上,从一年级开始,开设英语、电脑、棋类、书法四门特色课程。

  (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收费行为

  能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取得泉州市物价局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按学年进行收费,无违规跨学年收费的情况;能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及时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所收取的费用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并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无截留、挤占挪用学校资金。代办费管理遵循"学生自愿、事先公示、多退少补、不得营利"的原则。对代办项目收费单独立帐,按学期进行结算,并向学生公布结算结果,学生毕业离校前予以结清。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学质量

  重视师德建设,开展系列师德教育活动,开展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承诺、教师忌事二十条、制定师德三条"高压线"。学校建立教师聘任和使用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健全,绝大多数教师具有勤业、敬业、拼搏精神。现有教职工108人(不含后勤社会化的58人),其中专任教师106人。能按教学需求配备师资,生师比高达为12.9∶1,专任教师数量充足。学校有体育教师7人,音乐教师4人,美术教师4人,体音美教师的数量能满足正常的教学运转需求。专任教师的学历达标率为100%,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100%,骨干教师的比例达24.2%。教师年均稳定率为95.8%。

  (四)不断规范招生行为,严格学籍管理

  学校基本实现建校之初就坚持的小班化教学,采用"面向全体,自愿报名,家校见面"的办法,招收新生,实行"三个统一"和"三个公开",即统一报名时间、统一面谈时间、统一录取时间,公开招生方案、公开面谈过程、公开录取结果。实行"电脑派位"产生录取对象。

  学校能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专人负责学籍工作,较好运用全省统一的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网络管理平台,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规定。新生入学后,及时填写新生花名册,按时为每个学生建立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登记卡和学籍卡片,做到两卡一一对应。

  二、存在主要问题

  学校办学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影响办学质量和今后发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学校章程制定不够规范。章程中对学校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组织管理制度规定不够明确,没有体现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及合理回报的比例。未能按照章程规定每年召开2次董事会议。

  (二)办学条件存在不足情况。(见以下列表)

序号 不达标的项目 省定标准 学校现状 存在问题
1 校园生均用地 15㎡ 7.31㎡ 生均用地不足
2 生均宿舍面积 4㎡ 2.04㎡ 生均宿舍不足
3 生均绿地 1.5㎡ 0.44㎡ 生均绿地严重不足
4 环形跑道 200米 <200米 跑道长度不足
5 跑道数量 6道 4道 跑道数不足
6 直跑道 60米 52米 直跑道长度不足
7 篮排球场 6个 1个 篮排球场数不足
8 体育活动场地 2.3㎡ 1.9㎡ 体育活动场地不足
9 小学科学教室 1间/71㎡ 1间/68㎡ 面积不足
10 综合实践活动室 1间/71㎡ 1间/40㎡ 面积不足
11 仪器室、准备室面积 43㎡/23㎡ 13㎡/无 间数和面积不足
12 图书室总面积 225㎡ 100㎡ 面积不足
13 生均图书 15册 12册 册数不足

依据标准:2010年《福建省小学标准化学校评估标准》等相关文件

  (三)校园还存在安全隐患。学校未能实行封闭式管理。配备专职保安员5人中只有1人有保安证,安保器械配备不足。学校西侧围墙为早期的夯土墙结构,目前已有部分墙体开裂、坍塌,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学生宿舍用铁门封闭进行管理,科学实验室只有一个门,另一个门被人为封闭,存在消防疏散通道堵塞的安全隐患。运动场存在安全隐患。

  (四)教师继续教育经费落实不到位。上学年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支出只占教师年工资总额的0.83%,未达到1.5%-2%的要求。

  三、督导意见

  (一)依法制定章程,落实自主办学。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应及时认真修订和完善学校章程,落实学校章程规定,按照"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现代学校制度的要求,全面实行依法治校,确保学校运作规范、有序、高效。

  (二)控制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加快完成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创建工作。学校办学条件明显不足,与省颁要求还有差距,建议控制招生计划,办成24班规模。加强专用馆室的建设及信息技术等设施设备的配备,加强教学仪器、设施设备的管理,健全登记、出借、使用等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进一步提高使用率。

  (三)加强校安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加快无证保安员的培训,尽快取得有效资质,或更换有资质的保安人员,及时配齐配全安保器械,确保人手一套。对堵塞消防通道的物品及时清理,确保通道畅通;对学生宿舍大门的管理,可用钢化玻璃进行替代,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消防通道的畅通;对自然科学实验室被人为封闭的门要及时打开。加强平时的安全监控,协调有关部门彻底解决西侧围墙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校园封闭办学。加强外宿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所有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制,实现闭环管理。加强对学生体育运动的监管,确保学生体育运动安全。

  (四)足额拨付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师培训培养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民办学校教职工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权利"的规定,学校要依法实施对教师继续教育经费进行专项管理,并按教师年工资总额的1.5%-2%足额拨付和使用。要加强教师培训培养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师培训培养活动,拓展教师的教育视野,更新教育理念,不断丰富和完善教师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五)严格落实省颁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要按照国家规定和省颁《课程计划(方案)》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通知》,进一步合理安排和实施《课程计划(方案)》,开齐开足课程,确保学生每天在学校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作为寄宿制学校在认真上好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同时,可以对校本课程有所创新。学校校园文化建设要注重"突出时代主题核心文化"地位,进一步提高校园文化建设整体水平。

  请你校认真梳理存在问题,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尽快抓紧落实。学校整改方案在本通知发出7个工作日内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于4月上旬进行跟踪督导检查,届时根据学校整改落实情况确定督导结果并向社会公布。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6年3月7日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3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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