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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2021-03-26 23:38 阅读人数:1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属)各中学:

  现将《2021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实施意见》下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确保2021年全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泉州市教育局

2021年3月22日

  2021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闽教体〔2018〕29 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教体〔2020〕18 号)等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教育考试制度改革,做好全市2021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以下简称“体育中考”)工作,结合近年来我市体育中考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

  体育中考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一)市教育局成立“泉州市体育中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协调全市的体育中考工作。

  组 长:黄世界  泉州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王瑞钦  泉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徐昌裕  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陈军宣  泉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郑建聪  泉州市教育局二级调研员

  蔡玉霖  泉州市教育局普通中学教育科四级调研员

  成 员:林贵福  泉州市教育局普通中学教育科科长

  郑东伟  泉州市教育局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与语言文字科科长

  庄映峰  泉州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科长

  蔡东沐  泉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院长

  高雄飞  泉州市教育资源配置中心主任

  汤向明  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柳惠斌  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教科室主任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局长

  (二)各县(市、区)按行政区域设定考区,县(市、区)教育局相应成立体育中考领导机构,负责本考区的考试领导工作,全面承担考试组织管理责任,并协调卫健、公安、电力等部门做好体育中考的各项保障工作。

  (三)各考区内所有考点的考务均由本考区组织和管理。各考点设主考1名,副主考若干名(含防疫副主考1名),考务人员若干名。下设测试(监考)组、监察组、医务与防疫组、场地器材组、安全保卫组。

  二、考试对象

  泉州市2021年所有参加毕业升学(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含应、往届)。

  三、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时间与中招报名同时进行,项目报考后不得更改。具体办法由泉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通知。

  四、考试项目、分值及评分标准

  (一)考试项目、分值

  根据《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指导意见(试行)》明确,从2021年开始,参加毕业升学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含应、往届)升学考试中,体育中考总分为40分,其中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占4分,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占36分。

  1.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4分)

  以《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年版)》第三部分课程内容中的水平四(7-9年级)、《福建省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教学指导意见(试行)》水平四中的“体育与健康知识内容和标准”作为基本内容,共设16小题,每小题0.25分,全部为单项选择题。

  2.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36分)

  经市教育局组织公开抽号确定,2021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项目及分值如下表:

类别 考试内容 分值 权重 备注
必考类(一) 体育保健知识 体育健身知识 4 10% 每位考生都要参加笔试
必考类(二) 男生 1000米跑 200米游泳(不限泳姿) 15 37.5% 考生按性别从两项中自选一项考试
女生 800米跑 200米游泳(不限泳姿)
抽考 类 篮球:运球绕杆往返 5 12.5%  
抽选 考类 50米跑 引体向上(男)/斜身引体(女) 双手头上前掷实心球 16 40% 考生按性别从中自选两项考试,每项分值8分

  (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五、考点设置

  体育考试地点设在交通方便,水电设备、体育设施设备齐全且能容纳一定考生数量的学校,并能满足体育中考和高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项目的场地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设在本地综合体育场馆。

  六、考试时间

  (一)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

  6月27日上午,《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与《道德与法治》科目同场合卷进行,单独一个模块,考试时间合计为100分钟,即原《道德与法治》考试时间为90分钟,增加《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时间10分钟。

  (二)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

  体育中考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项目测试,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实现考试测试的全面电子化以及考场的全程视频监控拍摄。

  1.考试时间为4月1日至5月中旬,采取4个考点同时进行的方式,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各考点的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2)。

  2.同一所学校的考生原则上在同一天内完成所有考试项目(特殊天气及游泳项目除外)。

  3.在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意外事故或非人为因素造成考试过程中断的,经考场主考批准,可准予该项当场重考一次。

  4.考试实施过程中,如因天气等原因确需中断考试的,则县(市、区)教育局在统一安排的本地考试时间内进行调整安排,原考生已考的项目不重考。如在本地考试时间内无法完成考试的,则需报市教育局,进行全市统筹调整安排。

  七、计分办法

  (一)2021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为分数制,满分40分。

  1.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必考类(一)满分4分,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具体评卷工作和中考其它科目一样由市级组织实施。

  2.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共4个测试项目,满分36分。其中必考类(二)项目满分15分,抽考类项目满分5分,抽选考类项目满分16分(每个单项8分)。每个测试项目按满分100分的评分标准计分,四个项目得分按权重比例相加后,以满分36分折算成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成绩总分。

  (二)根据中招细则计分办法,各项目考试成绩得分相加后为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小数点后一位数计算方法为:小数点后的数字小于0.25分(不含0.25分)不予计算;大于或等于0.25分,小于0.75分,计为0.5分;大于或等于0.75分,计为1分。

  (三)凡无故缺考的项目,该项目以0分计算。为增加考试工作的透明度,考生每项考试结束后考务人员应当场向考生宣布成绩。在考生考完当天所有项目后,应组织考生对成绩进行签字确认。

  八、有关免考、缓考等规定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对免考的说明:“经申请准许免考的学生需参加理论考试,免测成绩原则上以本年度所有参与体育考试的考生的平均分的80%计算。”对我市免考、缓考的申请和计分办法做如下规定:

  因身体残疾,持有残疾证(丧失运动能力)或患有严重疾病(不能剧烈运动)的考生,可申请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免考。经申请准许免考的学生需参加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

  (一)免考、缓考

  各县(市、区)教育局应组织包括医学专家在内的审核组,对考生的免考、缓考申请及证明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地研究制定。考生获准免考后,不用再参加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其免考(缓考)申请表、证明材料及审核材料须存入学生档案。未经批准无故缺考的,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成绩以0分计算。

  1.免考

  (1)申请对象:

  身体残疾,持有残疾证(丧失运动能力)或患有严重疾病(不能剧烈运动)的考生。

  (2)申请材料:

  ①身体残疾,持有残疾证(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免考申请表;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患有严重疾病(不能剧烈运动)的考生: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免考申请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疾病证明原件;近三年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医院检查报告单。

  以上材料由考生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注明考生学籍号、姓名等信息。

  (3)申请程序:

  考生填写《免考申请表》(附件3),注明免考、缓考原因,报属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免考申请表,经家长、班主任签字,学校初审,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并统一组织学生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检,并在考生所在班级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免考申请汇总表加盖教育局公章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4)免考计分方法:

  免考考生体测成绩以当年所有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体测考生(不含缺考、免考的考生)的平均分的80%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理论考试成绩按实际得分计算。

  2.缓考

  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原则上不得申请缓考,考生中途无故退出视为弃考,缺考项目按0分计算。准予缓考的考生只允许一次缓考,原则上由当地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在当地考点或协调统一集中至就近的后续其它县(市、区)考场参加缓考。在统一考试结束后尚未组织缓考的,由市里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统一考试结束后的两周内进行。

  (1)申请对象:

  因伤、病(含女生生理期)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时不能参加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

  (2)申请材料:

  ①缓考申请表(见附件4);

  ②伤病考生需要提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证明、原始病历及医院检验报告单;

  ③女生生理期由学校出具证明。

  (3)申请程序:

  在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身体异常状况或受伤,确实无法完成考试,可申请缓考。经现场监考老师、医生、主考、监察组确认,考试领导小组审核后,作缓考处理,并填写《缓考申请表》,报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备案。已考项目按现场实测计分,未考项目以缓考成绩为准,缓考不更改考试项目。

  (4)缓考计分方法:

  缓考过程中,考生确实因伤病原因无法完成全部考试,已考项目按现场实测计分,未考的项目考生可申请免考,选择免考的项目需经现场监考老师、医生、主考、监察组确认,考试领导小组审核后,作免考处理,免考的项目按以本年度所有参与体育考试的考生该项目平均分的70%计入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理论考试成绩按实际得分计算,并报泉州市教育局备案。

  (二)其它事项

  1.回原籍考生与往届生的体育考试组织、管理。

  在泉州市以外就读的泉州籍应届考生,如需回原籍参加录取,必须到其户口所在县(市、区)中招办报名,参加统一组织的中考体育考试;往届生的体育考试,到其户口所在县(市、区)中招办报名,集中在县(市、区)所在地统一进行考试。凡无故缺考,均以0分计算。

  2.体育考试同属中考学科之一,考试不及格者不得补考。

  九、考试工作经费

  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命题、制卷工作经费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评卷统分由市教育局负责,中考体育工作(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与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经费由各县(市、区)区自行负责。

  十、安全工作

  (一)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各初中校(完中初中部)要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把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增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体育考试安全工作责任制,统筹考虑疫情因素,认真制订体育中考工作方案及应急工作预案;要教育引导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组织学生签订2021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安全承诺书,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安全有序。

  (二)各县(市、区)要按照精准防控的要求,制定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实施办法和突发疫情应急预案,落细落实各项防疫措施。考试之前,要全面排查、精准掌握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确保全覆盖、无遗漏。考试期间,严格实行校园考场封闭式管理,所有考生进入校园(考场)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是否佩戴口罩视当时疫情防控需要决定。对考试场所和设施设备逐一进行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

  (三)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加强对考生、考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体育设施的安全检查与管理,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考点需设医疗点,并为学生提供饮用水等。在体育考试期间需校领导带队,注意交通安全,加强考场医疗保护措施,消除一切安全隐患,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四)各初中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年度常规体检,特别是加强对学生心肺功能的检查,科学地指导学生进行锻炼,教育学生在报名时应实事求是,既不隐瞒病史也不虚报疾病,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五)体育中考期间,如遇气象风球信号橙色以上(橙色、红色、黑色),当天体育考试自动停止,并停止一切户外活动。

  (六)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加强体育考试数据的保密工作,考试结束后,要及时将考生成绩和录像资料做好刻录,并送交纪委驻教育系统纪检组以备存查,确保考试数据安全性、可靠性。

  十一、其他工作

  (一)各县(市、区)要选派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认真负责、熟悉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务组,并对考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考试区域实行全封闭,所有考务人员一律带牌上岗。考试封闭区域内的通讯交流一律使用考点统一提供的专用对讲机,禁止任何人员使用手机或自带无线电通讯设备。原则上,考务人员不得监考本校考生。

  (二)各考点门口要悬挂“2021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XXX考点”横幅。考生凭准考证入场,送考教师一律不得进入考试现场。学校要教育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

  (三)各校根据统一考试的安排,组织学生提早30分钟到达体育统一考试地点报到,并组织考生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

  (四)各级招生监察部门应靠前指导、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行为。考务人员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防裁判冒名顶替、学生替考、成绩录入弄虚作假,无关人员进入考场,对有争议的事项做好纪录、及时报告。对考试中出现违法违纪、弄虚作假等腐败现象,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凡在中考体育考试中出现舞弊行为,一律按违反招生考试纪律论处。各县(市、区)均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监督。

  (五)各县(市、区)要建立体育考试仲裁制度,各考点的主考、副主考负责对本地考试实施过程中的争议事件进行仲裁。考生对体育考试有异议的,应在考试现场向考官反映并提交书面申诉,由主考、副主考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仲裁,逾期不再受理。

  (六)各市直初中校(完中初中部)按“属地”原则,参加学校所在地教育局组织的体育中考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其中:泉州第一中学府校区、泉州培元中学、泉州第五中学、泉州外国语中学、泉州开发区实验学校、泉州体育运动学校参加由鲤城区教育局组织的体育中考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泉州第一中学东海校区、泉州实验中学、华侨大学附属中学参加由丰泽区教育局组织的体育中考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

  (七)考试安排如有调整,将在泉州市中招网上公布。

  (八)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在本地体育中考工作结束后10天内,将本县(市、区)考试工作的总结材料和考试数据库分别报送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市招生考试院、市教育局体卫艺语科和中教科。

  

 

    附件:1.2021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评分标准

        2.2021年泉州初中毕业升学和高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安排表

        3.2021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免考申请表

        4.2021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缓考申请表

        5.2021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考场特殊情况记录表

        6.2021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免考对象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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