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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泉州市中心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2020-06-28 23:37 阅读人数:1

  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教育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直中学:

  为贯彻落实《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泉教中〔2020〕3号),确保2020年泉州市中心市区(指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计划

  (一)泉州市中心市区省一级达标高中招生计划

学 校(代码) 招生计划 统招生招生人数 定向生招生人数 自主招生人数
泉州一中学府校区(1801)

400人,8班。【含统招生、定向生、自主招生】

140人 200人 面向全市自主招生60人。
泉州一中东海校区(8311) 300人,6班。【含统招生、定向生、自主招生】 110人 150人 面向全市自主招生40人。
培元中学(1802) 600人,12班。【含统招生、定向生、自主招生】 210人 300人 面向全市自主招生90人。
泉州五中(1805) 800+120=920人,16+4班。【含统招生、定向生、自主招生及招收“国际课程班”学生】 300人 400人 面向全市自主招生100人。 面向全市招收“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学生120人。
泉州七中天后校区(1807) 400人,8班。【含统招生、定向生、自主招生】 140人 200人 面向全市自主招生60人。
泉州七中江南校区(1809) 300+100=400人,6+4班。【含统招生、定向生、自主招生及招收“国际课程班”学生】 110人 150人 面向全市自主招生40人。面向全市招收“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学生100人。
城东中学(8302) 600人,12班。【含统招生、定向生、自主招生】 210人 300人 面向泉州市中心市区自主招生90人。
泉州九中(8301) 500人,10班。【含统招生、定向生、自主招生】 200人 250人 面向泉州市中心市区自主招生50人。

  (二)泉州市中心市区省二级、三级达标高中招生计划

学 校(代码) 班 数 招生计划 学 校(代码) 班 数 招生计划
福建师范大学泉州附属中学(1814) 8 400人 泉州六中(1806) 8 400人
泉州第十一中学(8401) 8 400人 泉州马甲中学(8404) 6 300人
泉州奕聪中学(8406) 8 400人      

  (三)泉州市中心市区民办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学校(代码) 招生计划 学校(代码) 招生计划
  泉州外国语学校学府校区 (1820) 400人。含面向全市统招200人,面向中心市区统招40人,自主招生160人。   泉州外国语学校洛江校区 (8411) 400人。委托洛江区教育局管理;含面向全市统招80人,面向中心市区统招160人,自主招生160人。
泉州实验中学滨江校区 (8316) 700人。含面向全市统招140人,面向中心市区统招280人,自主招生280人。 仰恩大学附属中学 (8410) 400人。含面向全市统招160人,面向中心市区统招120人,自主招生120人。
  泉州现代中学(1812) 500人。含面向全市统招90人,面向中心市区统招210人,自主招生200人。   泉州科技中学(1825) 500人。含面向全市统招90人,面向中心市区210人,自主招生200人。
  泉州剑影实验学校(8307) 200人。含面向全市统招65人,面向中心市区统招135人。 北京师范大学泉州附属中学(8308) 600人。含面向全市统招120人,面向中心市区统招240人,自主招生240人。
  泉州南少林 国际学校 (8409) 300人。含面向全市统招90人,面向中心市区统招150人,自主招生60人。    

  二、定向生名额分配

  泉州五中的定向生指标按总招生计划的50%比例分配到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台商投资区的所有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泉州一中、泉州培元中学、泉州七中、泉州城东中学和泉州九中的定向生指标按总招生计划的50%比例分配到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的所有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

  填报定向招生志愿的对象为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连续两年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要对学生是否具备报考定向生的资格按规定进行逐个审核确认,统一填写《2020年泉州市优质普通高中定向生资格审核表》(附件1),经班主任、年段长、学籍员和校长签名后,在班级内、学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报送学校主管教育局备案。

  定向生名额分配如下:

代 码 学 校 定向一中学府校区 定向一中东海校区 定向培元 定向五中 定向七中天后校区 定向七中江南校区 定向城东 定向九中
1801 泉州一中学府校区 7 5 10 13 7 5 10 8
8311 泉州一中东海校区 8 6 12 16 8 6 12 10
1802 泉州培元中学 8 6 13 16 8 6 13 11
1803 泉州五中桂坛北区 12 9 17 22 12 9 17 14
1805 泉州五中桂坛南区 7 6 11 14 7 6 11 9
1826 泉州开发区实验学校 4 3 6 7 4 3 6 5
1806 泉州第六中学 7 5 10 13 7 5 10 8
1807 泉州第七中学 13 10 20 26 13 10 20 17
1813 泉州凌霄中学 4 3 7 9 4 3 7 6
1814 福建师范大学 泉州附属中学 9 7 13 17 9 7 13 11
1815 泉州明新中学 5 4 8 10 5 4 8 6
1812 泉州现代中学 7 5 11 14 7 5 11 9
1820 泉州外国语学校 学府校区 8 6 12 16 8 6 12 10
1825 泉州科技中学 5 4 7 9 5 4 7 6
1810 华侨大学附属中学 1 1 2 2 1 1 2 1
8301 泉州第九中学 8 6 12 15 8 6 12 10
8302 泉州城东中学 8 6 12 16 8 6 12 10
8303 泉州东海中学 7 5 10 13 7 5 10 9
8304 泉州北峰中学 6 4 9 11 6 4 9 7
8305 泉州实验中学 15 11 22 29 15 11 22 19
8306 泉州第十中学 7 5 10 13 7 5 10 8
8307 泉州剑影实验学校 4 3 7 9 4 3 7 6
8308 北师大泉州附属中学 4 3 5 7 4 3 5 5
8318 泉州市丰泽刺桐中学 5 4 8 10 5 4 8 6
8401 泉州第十一中学 5 4 8 11 5 4 8 7
8402 泉州双阳中学 4 3 6 8 4 3 6 5
8403 泉州河市中学 5 3 7 9 5 3 7 6
8404 泉州马甲中学 4 3 6 8 4 3 6 5
8405 泉州就南中学 2 2 4 5 2 2 4 3
8406 泉州奕聪中学 4 3 6 7 4 3 6 5
8408 泉州虹山中学 1 1 1 1 1 1 1 1
8409 泉州南少林国际学校 2 1 2 3 2 1 2 2
8411 泉州外国语学校 洛江校区 4 3 6 7 4 3 6 5
9201 泉州第十六中学 0 0 0 3 0 0 0 0
9202 泉州第十七中学 0 0 0 1 0 0 0 0
9203 台商区屿光中学 0 0 0 1 0 0 0 0
9204 台商区洛江中学 0 0 0 1 0 0 0 0
9205 台商区东园中学 0 0 0 1 0 0 0 0
9206 台商区秀江中学 0 0 0 1 0 0 0 0
9207 台商区百奇民族中学 0 0 0 1 0 0 0 0
9208 台商区张坂中学 0 0 0 3 0 0 0 0
9209 台商区玉埕中学 0 0 0 1 0 0 0 0
9212 台商区龙腾学校 0 0 0 1 0 0 0 0
合       计 200 150 300 400 200 150 300 250

  三、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招收办法

  各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学校要按照《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泉教中〔2020〕3号)的要求,依据核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认真制订自主招生方案(含学校特色创建目标任务、基础能力、主要措施;特长特色自主招生的范围、类别和人数;报名条件与报名办法;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等),更加重视考查学生综合素质,特别是要注重选拔数学等基础学科拔尖学生,进行个性化培养,真正为学生个性成长创造良好条件。经审批的自主招生方案、各环节和录取结果必须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录取的各环节要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与监管。

  自主招生安排在中考后进行,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在中考结束后10天完成。自主招生时间为2020年7月21日至7月30日。

  学校严格按经审批的自主招生方案规范实施自主招生后,应填报《2020年泉州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预录取学生申报表》(附件2),于2020年7月30日前上传至我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批,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指标未能完成的,其剩余的名额转为相应学校统招生批次指标。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要做到程序规范、公平公正、信息公开,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学校须与被预录取的学生及其家长签订预录取确认书,如果学生中考成绩达到我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或该自主招生学校最低录取要求,则予以正式录取确认,不再参加中招切线录取招生;如果学生中考成绩未达到我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或该自主招生学校最低录取要求,则取消该生录取资格,该生按其志愿和成绩参加中招切线录取招生;每名学生只能与一所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学校签订预录取确认书。

  四、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实行部分计划自主招生与部分计划统一招生相结合的招生方式,原则上统一招生计划至少占学校总招生计划的60%。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泉教中〔2020〕3号)要求,制定具体的自主招生方案(内容包括自主招生人数、招生对象、招生办法、收费标准等),并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向市教育局中教科报批。中心市区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全市招生统一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则转为面向中心市区的统一招生计划,统一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则转为自主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公、民办高中学校网上统一招生切线录取后实施自主招生,但不得重复录取已被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网上录取的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也不得重复录取已被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网上录取的学生)。民办普通高中要依法规范招生行为,根据核定的招生计划和确定的招生范围实施招生,严格执行民办学校收费公示制度,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及其家长,须且只能与一所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签订《2020年泉州市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收费双向承诺书》。民办普通高中要将《2020年泉州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学生申报表》(附件3)、《2020年泉州市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收费双向承诺书》(附件4)即时动态上传至全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批,且以最先上传至我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的学校为录取学校。

  五、志愿填报

  1.中考考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起止时间定于7月9 日上午8点至13日下午6点,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zzxt.qzzk.cn。考生通过手机获取验证码,进行用户注册并设置登录密码,任何个人、学校不得擅自代替考生操作,考生可以在学校、家庭或其他地方填报志愿。具体填报志愿办法由泉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另行通知、布置。对于系统显示“无效的报名信息”而未能注册的考生,各县(市、区)教育局或报名点要及时排查原因,帮助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及时完成注册。

  2.外县(市、区)回其户籍所在地(指鲤城、丰泽、洛江)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非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和未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且连续两年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不能填报泉州市中心市区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的志愿。

  3.非泉州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经我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认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可以在现学籍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中招,并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与泉州户籍的考生一视同仁。

  非泉州户籍、欲回其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学校的初三学生,须回户籍地参加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并经其主管教育部门中招管理机构办理录取手续后,方可回我市初中学籍所在地办理普通高中学籍接续手续;或者在泉州学籍所在地参加中考中招,待被录取就读泉州普通高中学校后,再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高中转学手续。

  4.各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自主填报志愿的权利,并指导考生合理填报学校志愿和录取批次。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强迫或阻止考生报考本校或其他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误导考生和家长,不得擅自承诺重金奖励或减免入学收费,严禁学校和教师擅自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或更改学生志愿。考生只能填报面向报名所在区域招生的高中阶段学校。志愿批次可参考《2020年泉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含五年制高职)考生志愿表(样表)》(附件5),正式志愿表以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考生志愿表为准。凡选择填报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民办高中志愿的考生,考生及其家长须先了解学校的收费标准,考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慎重选择后方可填报,并对所填报的志愿负责。学生就读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期间不得转入本校普通班级。

  5.泉州市中心市区六所省一级达标高中(泉州一中学府校区、泉州一中东海校区、泉州培元中学、泉州五中、泉州七中天后校区、泉州七中江南校区、泉州城东中学、泉州九中)的志愿分统招、定向两栏填报。其他省达标高中的志愿只统招一个栏目填报。

  6.报考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民办高中的考生,志愿可以在第一批的“面向全市招生的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民办高中”、最后一批的“面向本县域(中心市区)招生的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民办高中”栏目中填报。

  7.每一名考生至少要填报一所中职学校志愿。

  8.高中阶段的在校生不能报考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六、普通高中录取顺序、办法与时间

  (一)录取顺序

  普通高中录取顺序按考生志愿表填报的批次顺序依次分批录取,被前一个批次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与下一个批次的录取。

  1.面向全市招生的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民办高中录取。

  2.泉州市中心市区六所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按照统招生、定向生批次依次录取。

  3.省二级达标高中录取。

  4.省三级达标高中录取。

  5.面向中心市区招生的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民办高中录取。

  (二)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考生在招生录取规定面前人人平等。

  (2)志愿优先原则。按顺序志愿进行录取,招生学校不得擅自录取没有志愿的考生。

  (3)择优录取原则。以考生参加中考的九个学科成绩的等级和中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六科考试成绩合计后总分(含因政策照顾加分或按规定扣分的实际分数,以下简称投档分)为依据,按照考生报考的顺序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如需要降分数降等级录取时,按照“先降分数后降等级”原则进行。

  2.统招生录取

  统招生按招生计划的1∶1.2进行切线,根据9A,8A1B,8A1C,7A2B,7A1B1C,7A2C,6A3B,6A2B1C,6A1B2C,6A3C,5A4B,5A3B1C……的学科等级顺序,确定统招生的最低入围等级。若入围的人数超过1.2的比例,则在最低入围等级的考生中,根据投档分确定与最低入围等级相应的最低分数线,再按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统招生时,如因考生成绩相同并列录取而超出招生计划,超出名额可在其他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剩余名额中统筹解决。

  “面向全市招生的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及民办高中”批次入围工作线划定:根据本批次计划总数1:1.2比例划定,从填报该批次志愿且投档分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中,按投档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以最后一名入围考生的投档分作为本批次入围工作线。

  “面向全市招生的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及民办高中”批次投档办法:入围工作线上的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入围工作线上无法完成计划的学校将逐分下降进行投档。若考生填报的是“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志愿,还须满足投档分达到“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最低录取控制线”。

  “面向本县域(中心市区)招生的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及民办高中”批次的入围工作线划定和投档办法同上,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及民办高中面向全市统一招生未完成的计划数转入相应学校本批次计划。

  3.定向生录取

  (1)根据考生的志愿顺序,按六所省一级达标高中统招生批次已入围而未被录取的考生中,逐校(校区)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没有完成计划的学校,按照“先降分数后降等级”原则,继续分校、逐校录取。

  (2)降分数的幅度分别控制在各校统招生的最低投档分以下40分以内(含40分),降等级的幅度分别控制在各校统招生的最低录取等级以下5个等级以内。

  (3)在降分数、降等级录取后,初中校没有完成定向生计划的剩余名额,首先用于解决定向生批次因成绩相同需要并列录取而超出定向生计划的问题,其次用于解决上述统招生并列录取而超计划的问题。如还有剩余名额,则根据泉州市中心市区考生的定向生志愿顺序,按等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定向生批次因考生成绩相同需并列录取而超出该学校定向生计划,其超出的定向生数视为该学校招生计划的定向生追加人数。

  (5)在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上至少择优录取初中校1名有定向资格的考生。

  4.泉州市中心市区省二级达标高中、省三级达标高中参照省一级达标高中统招生招生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5.填报五年专师范类志愿的考生,经面试落选,但考试成绩达到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等级和分数的考生,可以参加省一级达标高中投档录取。

  6.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的学生,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须达到18分以上(含18分),综合素质评定须合格以上(含合格)。往届生报考省一级达标高中,应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六科录取总分中扣除20分,再参加投档和录取。

  7.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泉州五中与美国劳雷尔斯普林斯学校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批复》(闽教合作[2011]145号)、《关于同意泉州第七中学与美国德克萨斯州坎贝乐学校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批复》(闽教合作[2013]73号)、《关于同意晋江市养正中学与加拿大圣约翰学校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批复》(闽教合作[2011]146号)的文件精神,泉州五中、泉州七中举办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晋江市养正中学举办中加高中课程实验班,不得擅自招收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最低录取控制线下的考生。

  8.各区教育局要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组织管理,各中学应重视并做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2020年泉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与学业学习情况评定报告单》(附件6)由学校报送区教育局招考办作为招生录取依据。

  (三)录取时间

  1.泉州市中心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间:8月10日左右。

  2.各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3日前完成。

  七、加强考试招生管理与规范招生入学行为

  (一)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1.2020年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对象必须参加2020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招收最低录取控制线下的考生。严格禁止各种形式的“初中分流”,保证每位学生接受完整、合格的九年义务教育,保障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的权利,鼓励初中毕业生理性选择,立足实际积极填报中职学校。

  2.凡升入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学习的学生,均需经过我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统一录取,由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中招管理部门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我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统一录取名单是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接续的依据,对未经市教育局中招管理部门确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发起或审核通过。

  3.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不得违规寄学籍,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不得接收未办理完整转学手续的学生。学生未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不得将其纳入在校生统计。

  4.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含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及民办高中)录取但未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注册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资格,不能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允许根据个人意愿报读中职(含五年制高职)学校。

  5.考试安排与要求、录取照顾加分等按照《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泉教中〔2020〕3号)组织实施。泉州市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生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3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分。参加我市2021年中招录取的考生,地理、生物两个学科的考试成绩必须是参加2020年或2021年我省地理、生物两个学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取得的,并执行我市新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案。

  (二)加强依法、规范、阳光招生

  1.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正确把握考试招生工作的政治方向。要确保疫情防控和我市中考中招改革与招生入学工作的平稳有序、安全推进,各区和普通高中学校要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分工协作,完善方案措施,加强风险评估,健全应急机制,成立应急工作小组,明确招生入学工作联系人和电话,并分别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2.要加强诚信教育,切实加强相关招生政策的全面宣传和正确引导。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本地主流媒体,及时公开公布招生信息,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将应知、须知的中考招生及其改革政策告知每一名学生及其家长。要深入农村边远贫困地区,积极宣传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学生能得到及时资助并顺利完成学业。

  3.要加强学额巩固和质量监控。在中考招生工作结束后,按照有关要求统计初中毕业班学生的三年巩固率、中考全科及格率和中考单科及格率,并于2020年10月10日前将填写后的《2020年福建省普通初中教育教学评价情况表》(附件7)报送我局中教科。各校应及时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于9月15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档案信息的录入和上报工作,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于9月25日前完成审核工作。

  4.强化监督问责,严格落实“十个严禁”纪律。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公民办学校,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等处罚。对公办学校,还应依规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对民办学校,可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对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地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切实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态。

  

 

    附件:1.《2020年泉州市优质普通高中定向生资格审核表》

        2.《2020年泉州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预录取学生申报表》

        3.《2020年泉州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学生申报表》

        4.《2020年泉州市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收费双向承诺书》

        5.《2020年泉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含五年制高职)考生志愿表(样表)》

        6.《2020年泉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与学业学习情况评定报告单》

        7.《2020年福建省普通初中教育教学评价情况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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