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教育 > 高中教育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2020-10-14 23:56 阅读人数:1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为总结和巩固今年春季学期“停课不停学”成果,进一步推进线上线下教育教学的紧密融合,持续提升教师信息化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深入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闽教办基〔2020〕23号)精神,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2020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活动的实施,总结和巩固今年春季学期“停课不停学”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推进线上线下教育教学的紧密融合,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应用信息技术,开展教研教改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一线教师开发、应用数字教学资源的能力,实现从疫情期间“应急方案”到“精品课程”的全面升级,充实中小学优秀教学资源,促进学科教学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发挥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示范辐射作用,促进学生深度学习,更好地服务学生,加快推进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

  二、参与范围

  全市所有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条件的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高级中学)、各年级、各学科教师,均可自愿参加。

  三、活动组织

  活动由我局中教科、初幼教科组织,由市教育资源配置中心、市教科所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本地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组织制订具体的活动方案,明确电教、教研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合力。电教部门要做好活动的具体组织和条件保障工作,依托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1s1k.eduyun.cn,简称“国家平台”),对学校、教师提供“晒课”“优课”制作的技术和资源支持,做好优课评审的组织和推荐;教研部门要加强教学理论和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有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学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总结优秀教学案例。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激发教师广泛参与,要主动听取学校和教师意见,坚持自愿参与原则,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

  四、活动内容

  (一)组织网上晒课

  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实名注册并登录国家平台开展网上晒课。指导教师(每节课3人以内)也应通过平台实名注册,对相应课例进行点评指导。

  1.晒课范围

  晒课的教材为经教育部审定通过的中小学教材,教材版本以省教育厅印发的《福建省2020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闽教基〔2020〕13号)为准,具体参看国家平台展示的教材目录。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以专题形式进行晒课和评审,小学和初中信息技术学科纳入综合实践课程范畴。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家庭教育等以主题分类方式进行晒课和评审。

  2.晒课节点

  国家平台提供教材目录体系,目录体系中无法再细分的最小单元称为知识节点。教师必须选定某个知识节点方能上网晒课。

  3.晒课内容

  晒课内容须符合现行课程标准,充分展现今年春季学期“停课不停学”取得的各项成果,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注重展现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发挥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示范辐射作用,促进学生深度学习,更好地服务学生。

  教师提交的晒课内容包括:一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完整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省级“优课”评选的为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完整过程(不少于30分钟)。鼓励小学三年级及以上年级的教师上传今年春季学期“停课不停学”线上教学的相关成果。

  除外语课程外,其他课程晒课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师提交的内容须为本人在2020年教学实践中产生的内容,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往年的课例不得参与本次活动。

  4.技术要求

  课堂实录要做到画面清晰,可进行后期处理;须配有不超过5秒的片头,内容包括课程名称、年级、上/下册、版本、单位、主讲教师姓名、指导教师姓名等基本信息;可插入教学资源呈现画面;有条件的学校可多机拍摄,有恰当的镜头切换。

  课堂实录格式为H.264+AAC编码的MP4文件,视频码流率0.5~1Mbps(如上传的视频内容编码率低于0.5Mbps,则码率不变,转码为H.264+ACC编码的MP4文件);视频分辨率720×576(4:3画幅)或1280×720(16:9画幅)及以上;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音频采样率48KHz;单个课堂实录视频大小不能超过600M。

  5.上传时间

  10月10日至11月30日。

  (二)推荐遴选“优课”

  各地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逐级开展评审推荐。

  1.县级推荐。各县(市、区)和市直中小学校通过国家平台提供的“晒课”和“推荐”功能,从本地区在国家平台所晒的课例中遴选“优课”,推荐参评市级“优课”。

  (1)名额分配:见附件1。

  (2)推荐时间。县级推荐送市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3)推荐要求。各地要把好政治方向,坚持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相统一。要进一步完善评审推荐的规则和标准,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把关,好中选优,推荐的“优课”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要严格推荐程序,坚持公开透明,保障公平公正。各地各校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个节点只推荐1节“优课”课例,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节“优课”。

  2.市级遴选。我局将通过国家平台提供的“晒课”和“推荐”功能,遴选我市“优课”,推荐参评省级“优课”。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之前未获部级“优课”的知识节点,遴选结果将在网上公示,并择优推荐参评省级“优课”。受疫情影响,今年教育部暂不组织部级“优课”评选。

  3.奖励办法。市级“优课”专家评选结果经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公布其作者和指导教师(3人以内)名单,“优课”名称及相关人员信息均以国家平台上填报的信息为准。我局将授权市教科所制作、下发证书。

  对于省级“优课”获得者,省教育厅授权省电教馆制作电子证书。证书打印地址为:zscx.fjber.com。获评省级“优课”的作者视同举行一次市级公开课,并确认15个继续教育学时。

  (三)开展应用推广

  各地要组织广大中小学教师开展看“优课”学“优课”活动,认真学习借鉴历届省部级“优课”成果。要在教研活动中将“优课”观摩作为重要内容,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可依托国家平台围绕学科教学和信息技术、数字教育资源应用等主题开展相关活动。要将“优课”优秀案例纳入本地区教师培训资源。

  五、其他事项

  各地要认真总结以往“优课”活动经验,调整完善活动方案,尽快组织县(市、区)和学校开展活动,安排教师按时上网晒课,遴选、推荐“优课”,保证活动的时效性和实效性。

  请各县(市、区)和市直中小学校填写活动联系表(附件2),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后,于10月10日前报泉州市教科所谢老师,电子版发至邮箱 xiexq@126.com。

  联系方式:

  泉州市教科所

  谢老师,联系电话:22778581,

  邮 箱:xiexq@126.com;

  泉州市教育局初幼教科 孙老师,联系电话:28229298;

  泉州市教育局中教科

  玄老师,联系电话:22782219 ;

  泉州市教育资源配置中心 黄老师,联系电话:22764117。

  

    附表:1.2020年市级“优课”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0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联系表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