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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泉州市普通中学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2019-03-29 16:43 阅读人数:1

  泉教中〔2019〕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学:

  现将《2019年泉州市普通中学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落实。

                                                                                       泉州市教育局

                                                                                       2019年3月22日

  2019年泉州市普通中学教育工作要点

  2019年泉州市普通中学教育工作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促进公平与提高质量,坚持五育并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办学内涵,以"四个聚焦"努力实现教育强市建设全省走前列。

  一、聚焦教育改革

  1.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推动实施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建设方案,深化小片区管理、委托管理、合作办学、集团化办学等管理机制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进一步落实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2019年底全市初中阶段力争56人及以上班级数基本消除,至2020年底51-55人班额比例控制在10%以内,随迁子女占在校生25%以上的县(市、区)51-55人班额比例控制在15%以内。

  2.深化中考中招制度改革。印发我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建立完善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完善统招、定向、自主招生等多元化的高中录取办法。改进中招切线录取主要依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切线以中考九个学科考试成绩的等级和中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等六个学科考试成绩的分数作为主要依据,中招录取总分620分。加强考试报名和招生录取管理,实行电子化统一报名和统一录取。

  3.积极应对高考综合改革。贯彻实施高中阶段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结合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课改基地校建设、达标高中评估复查、中考中招改革、质量提升经费奖补等政策机制,指导县(市、区)改善普通高中布局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加强高中新课标、新教材培训,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教学组织管理研究与指导,落实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推进高二年级稳步实施选择性考试科目必修课程走班教学;加强教学研究和高中教学视导,提高学校适应高考综合改革能力水平。

  二、聚焦内涵建设

  4.加强初中内涵办学。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初中办学水平和质量提升的指导意见》,继续创建一批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促进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加强39所初中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培育建设,健全市县推进、学校实施的协同培育机制,组织做好中期评估迎检工作;完善初中学生学业质量监测分析、比较、反馈机制,科学把握区域、学校教育质量状况,为教育决策、改进教学提供科学依据。

  5.推进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培育。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深化教育管理和教学方式改革。发挥10所普通中学学科教学联盟基地校、10所省级20所市级普通高中课改基地校的示范辐射引领作用,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完善行政主导与教研引领的协同推进机制,注重基于实证实据的教科研方式,加强毕业班复习备考工作精准研究与指导。落实中小学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开展区域教研和教学开放活动。继续开展"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活动。开展普通中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

  6.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办学、多样化发展。开展省普通高中达标建设,组织迎接省达标高中复评,以评促建、评建结合,指导学校主动对接新高考,促进学校内涵发展与质量提升。加强11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学校培育,创设条件配足资源与倾斜政策,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集课程实施、学科研修、教学实验、教学管理、教师研训发展、学生发展指导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改革实践基地。加强20所特色普通高中建设,鼓励与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组织开展系列培训活动,努力保持高中学生学科竞赛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竞赛与电脑制作活动比赛成绩全省走前列。

  三、聚焦教育治理

  7.严格规范办学行为。贯彻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引导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贯彻新修订的省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办法,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深入开展教学研究,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8.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坚持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完善单校划片、多校划片招生入学机制;健全招生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市所有公办、民办初中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批准的学科竞赛。普通高中招生应按照我局下达的高中招生计划进行,不得擅自招收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下的考生。加强招生工作监督管理,严禁乱收费,确保依法、规范、阳光招生。

  9.严格规范学籍管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严格遵循学生、学校、学籍"三位一体"原则,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运用全国学籍系统加强义务教育组织入学管理。

  10.严格规范教材教辅管理。贯彻新修订的省中小学教辅管理办法,做好中学进校教辅材料征订工作。加强教学用书征订管理,落实中小学校校本课程教材建设管理制度。

  四、聚焦服务保障

  11.加强特殊群体入学升学保障。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教育关爱;做好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教育服务保障工作。加强民族教育工作。

  12.完善控辍保学机制。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重点关注初中辍学问题。对于学生中途辍学的,要求学校立即启动登记和书面报告机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立即启动复学机制,积极推动组织做好失学劝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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