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厦门昱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1350211303038866G |
林永华 |
闽泉环罚〔2023〕444号 |
违反了《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款 |
2023年8月1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厦门昱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
依据《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条 |
罚款,限制从业 |
1.对厦门昱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伍万壹仟叁佰元整。 |
5.13万元 |
2023.11.16 |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崔鹏涛 |
无 |
无 |
闽泉环罚〔2023〕444号 |
违反了《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款 |
2023年8月1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厦门昱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其工作人员崔鹏涛是直接责任人。 |
依据《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条 |
禁止从业 |
自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之日起三年内,禁止崔鹏涛从事监测服务活动。 |
0 |
2023.11.16 |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福建省德化中兴制釉有限公司 |
913505260543322549 |
陈巧凤 |
闽泉环罚〔2023〕445号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
2023年8月7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煅烧电窑配套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煅烧电窑含尘废气治理设施排放口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开展颗粒物自行监测;未建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等环境管理台账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
罚款 |
对当事人罚款壹拾伍万捌仟贰佰元整。 |
15.82万元 |
2023.11.16 |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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