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2023.11.7)
来源: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11-10 11:10 阅读人数:1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泉州丰泽海狸家浦万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91350503MACCCMK02L

刘福鑫

闽泉环罚〔2023〕418号

违反《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五条第一款

2023年9月9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一楼CT室有一台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属于Ⅲ类射线装置),该设备在未申领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3年6月投入使用。

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

罚款

罚款壹万壹仟壹佰元整。

1.11万元

2023.11.7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福建省创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91350503680893083P

赵武荣

闽泉环罚〔2023〕420号

违反了《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款

2023年8月3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福建省创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依据《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条

罚款,限制从业

1.对福建省创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罚款伍万壹仟叁佰元整。
2.自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之日起三年内,禁止创新公司参与政府购买环境检测服务或者政府委托项目。

5.13万元

2023.11.7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郑雅倩、何巧玲

闽泉环罚〔2023〕420号

违反了《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款

2023年8月3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福建省创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其工作人员郑雅倩、何巧玲是该监测项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

依据《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条

禁止从业

自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之日起三年内,禁止郑雅倩、何巧玲等2人从事监测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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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7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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