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2023.9.25)
来源: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10-13 21:15 阅读人数:1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123500004895585781

许建华

闽泉环罚〔2023〕338号

违反《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2023年5月29日至7月18日期间,当事人在未向省生态环境厅申报非密封放射性物质转让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法转入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五项

罚款

罚款壹万壹仟玖佰元整。

1.19万元

2023.9.25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