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一季度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情况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2019-04-01 09:59 阅读人数:1

  我市2019年第一季度共发生1起因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为“1.4”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溶剂脱沥青装置闪燃事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

  “1.4”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溶剂脱沥青装置闪燃事故

  2019年1月4日下午16:37,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在检修过程中溶剂脱沥青装置发生闪燃,导致现场10人烧伤。事发后,企业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将泄漏物质关闭,安排消防车、救护车到现场处置。整个消防处置约8分钟,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消防废水全部进入企业事故应急池,最后导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未进入外环境。泉港区环保局和企业监测人员在厂界周边设置六个监测点位,并派出应急监测车于1月4日18:30起至1月6日19:00共开展七轮采样监测,监测数据显示硫化氢等因子均未超过企业厂界排放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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