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三季度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情况
来源:市环保局 2017-10-09 10:08 阅读人数:1

  我市2017年第三季度共发生2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分别为“7.17”泉港区沈海高速交通事故柴油泄漏事件和“7.18”丰泽区沈海高速柴油车泄漏事件,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

  一、“7.17”泉港区沈海高速交通事故柴油泄漏事件

  2017年7月17日14:04,一辆车牌号为闽C8N653的柴油车于沈海高速驿坂出口往惠安方向3公里处发生翻车,导致约有4-5吨的柴油泄漏,经高速交通部门应急处置后,仍有部分柴油泄漏至高速公路外,经高速公路雨排系统流入流入泉港区涂岭镇五社村溪流。事发后,在我局指导下,泉港区环保局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一是及时通报涂岭镇政府协助处置。二是立即调运编织袋、吸油毡、围油栏等应急物资至现场开展应急处置。三是在事故点下游0.5km处水坑处投放吸油毡,在事故点下游1km处筑起两道坝拦截,同时布设围油栏、吸油毡,对水体上的浮油进行隔挡、吸附。四是协助涂岭镇做好群众的解释工作,安抚群众的情绪。同时。环境应急监测人员分别在事故点下游1km、3km、4km处采取水样,对水质进行实时监测,监控水质变化情况。至7月21日10:00,各个监测点位石油类数值均已符合地表水Ⅳ类水质标准。

  二、“7.18”丰泽区沈海高速柴油车泄漏事件

  2017年7月18日凌晨6:00左右,沈海高速福州往厦门方向丰泽区沉洲大桥附近槽罐车与货柜车相撞,车上柴油部分泄漏,泄漏柴油部分经高速隔离带土壤吸附,少量柴油通过高速公路雨水排洪沟进入云谷社区雨水沟,可能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宝洲城市污水处理厂。事发后,在我局的指导下,丰泽区环保局联合交警、消防、高速公路、安监和卫计等部门有序开展应急处置措施,确保环境安全。一是用木屑吸附泄漏的柴油;二是并用沙包垒筑沙坝,防止柴油进一步排入雨水沟。经过一系列应急处置,现场环境安全隐患及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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