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泉州市流域水质提升“碧水清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1-03-23 16:15 阅读人数:1

泉环委办〔202110

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泉州市流域水质提升“碧水清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泉州市水务集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统筹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坚决打好碧水攻坚战,努力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美丽河湖”目标。现将《2021年泉州市流域水质提升“碧水清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人:杨美玲

联系电话:28017379

电子邮箱:qzhbjsk@126.com

 

 

              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6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泉州市流域水质提升“碧水清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统筹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坚决打好碧水攻坚战,努力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美丽河湖”目标。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部署,以“十四五”全市生态环境保护“1+N”规划为遵循,以改善流域水环境为核心,全面推进流域污染治理,努力打造“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泉州水环境。

二、总体目标

全市要紧紧围绕“主要流域、小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保持100%”“近岸海域国、省控站位一、二类水质比例不低于2020年”的年度任务目标,重点推进实施111个流域精准治理项目(详见附件1),计划完成有效投资达18.7亿元。

三、重点任务

各地要按照全面落实“源头管控、综合施策”和“一河一策”的原则,以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强化流域水环境精细化治理,实现流域水质有效提升和管控。

(一)推动水环境高水平保护

1.持续发力改善流域水环境。各地要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并重,实施一批污染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确保主要流域Ⅰ~Ⅲ类优良水质比例稳定提升。增设水质监控断面,从主要流域向小流域和乡镇(街道)延伸,基本实现全市地表水水质监测全覆盖。上游地区要严格执行环境准入,下游地区要加大整治力度,加强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同时,要深入实施“拆、截、清、治、引、构”小流域综合治理模式,巩固小流域治理成效,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

2.推进工业及船舶污染整治。大力推动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现园区污水管网全覆盖、雨污分流全到位、污水排放全纳管、排河污水全达标,新改扩建项目采取污水管廊“高架”、管道可视等措施,确保污水分流分治、分质回用。开展造纸、印染、制革、化工、电镀等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治理,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清污分流。完善港口码头含油污水及垃圾的接收、转运和处置机制,重点推进100总吨以上船舶水污染物的规范收集与处置,严防环境污染。

3.深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立健全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的溯源排查机制,加快开展市政管网混错接及雨污分流改造并修复破损。鼓励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开展一级A提标改造、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实施尾水准Ⅳ类提标改造以及开展尾水回用。推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点建设,巩固提升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并向县级市延伸,争取黑臭水体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4.狠抓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推进发展种养平衡的绿色农业,持续实施农药、化肥使用减量化;推进畜禽养殖“以地定养”,规范推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推进水产养殖“以水定产”,加快退出重点湖库超规划网箱养殖。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坚持改革创新,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因地制宜采用“纳厂、集中、分散”等方式实施精准治理,重点治理城郊融合类、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村庄,优先治理环境问题突出、乡村振兴试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内的村庄。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优先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

(二)强化水资源高质量保障

5.加强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强化节水,采取上中游水库群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保障河道生态需水。加快水电站“一站一策”实施分类清理整治,严格落实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的管控要求。进一步完善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考核机制,推动泄放设施改造,监测监控设施配备,强化生态调度运行,切实保障生态下泄流量。

6.保障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整治行动,依法开展勘界立标并建立统一的矢量数据库,对县级及以上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实施水质自动监测和视频监控,确保市、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水质进一步提升。深入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的划定,落实物理隔离、警示提醒、视频监控等规范化建设要求。健全全省各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体系,强化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三)实施水生态高标准修复

7.开展“美丽河湖”示范建设。以深化桃溪流域水生态文明建设为抓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农村小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各具特色、清新自然、富有野趣的清新流域生态样板。加快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推进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建设。在主要流域、重点湖库和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组织对受损河湖生态缓冲带开展排查和修复,腾退受侵占的沿河、环湖环境敏感与脆弱区域,实现河湖从“清”到“美”的提升。

8.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鼓励在重要河口、大型污水处理设施下游、河流交汇处等敏感区域,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加大对天然湿地的保护力度,保护“河湖之肾”。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河流“四乱”清理,由大江大河大湖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在水源涵养区、生态脆弱区加大水土保持力度推进生态修复。开展增殖放流,恢复重要河流湖库生态环境,加快实施水生生物洄游通道、产卵场、水生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现土著鱼类等水生生物的重现与回归。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将流域水质提升“碧水清源”专项行动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及河湖长制考核,作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举措,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当好流域整治的“施工队长”,做到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要环节直接协调、重要案件直接督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主动对标、强化协作、共同发力,做到守“水”有责、守“水”负责、守“水”尽责。督促排污单位履行主体责任,落实水污染防治相关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规范开展环境自行监测,主动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依法排污。

(二)夯实法治力量。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水生态环境、治理水污染,推动《泉州市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落地落实,强化依法治水。同时,继续执行好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决议》,以“法定作业”严格要求、扎实推进全流域环境保护工作,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水污染防治格局。        

(三)加大项目储备。各地要重点围绕德化尾厝、安溪罗内桥、南安霞东桥、鲟埔、浮桥等不稳定主要流域断面,晋江九十九溪、惠安林辋溪、安溪蓬莱溪、泉港坝头溪、南安大盈溪等水质反弹小流域,惠安蔗塘溪、晋江湖漏溪、安溪湖珠溪等新增考核小流域,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结合“十四五”规划要求,积极谋划和储备水污染防治项目。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碧水攻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详见附件2),请各地从本《方案》精准治理项目中,梳理出一批较为成熟的项目申报省级碧水攻坚项目,并于3月25日前将第一批申报项目按附件2中申报表格式报送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后期,各地要加快项目谋划和前期工作,按照“成熟一个、上报一个”的原则,逐月申报成熟项目,以便充实市级、省级、中央项目储备库。

(四)落实要素支撑。各地要将“碧水清源”专项行动精准治理项目建设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并通过“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按因素切块分配和按流域水质达标情况奖补给各地的资金、省市重点流域及小流域专项资金等,对精准治理项目予以倾斜支持。鼓励各地统筹用好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等各类资金,重点支持饮用水源地保护、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良好水体保护等工作。充分应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强化各部门水质水量等涉水数据融合,依托生态云平台对流域实行常态化、立体化、实时化的数字监管。

(五)定期调度督导。市生态环境局要会同各相关部门定期督导“碧水清源”专项行动的项目进展,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适时可随时增加督导频次。各县(市、区)、泉州市水务集团每月1日前上报各项目进度、年度累计完成投资等情况(表格形式见附件3)。

(六)推进全民共治。加强《水污染防治法》、《泉州市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宣贯,在全社会倡导节水优先意识,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增强节水护水的行动自觉。坚持“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相结合,定期公开国省控断面、交接断面以及饮用水水源等水质信息,让更多群众参与水环境质量提升与问题整改;健全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曝光身边的水污染问题,构建群策群治、共建共享的现代化治理体系,营造人人关心水生态环境、主动参与水污染防治、自觉保护水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 2021年泉州市流域水质提升“碧水清源”专项行动精准治理项目表

      2.《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碧水攻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3. 2021年泉州市流域水质提升“碧水清源”专项行动精准治理项目调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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