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通APP
城市空气质量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项目为SO2、NO2、PM10、PM2.5、CO和O3等6项,12月泉州市区空气环境质量综合指数为3.27,首要污染物为PM2.5。空气质量优良以上天数为31天(其中19天优),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
泉州市环境监测站
2019年1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泉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注册和登录功能现由“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提供统一支持,用户在首次登录时,需注册账号方可使用。完成账号注册后,按页面提示登录系统即可。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点击“注册”,跳转注册界面
(2)选择注册类别,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注册,跳转登录页面
(3)按需选择登录方式登录即可,若有系统使用相关问题,请致电:0595-28388566。
若有注册、登录问题,请致电0591-62623959,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