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2月28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晋江市深沪中心渔港扩建项目)
来源: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02-28 18:09 阅读人数: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晋江市深沪中心渔港扩建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2月28日-3月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晋江市深沪中心渔港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深沪镇后山社区北侧、深沪湾的南湾口内

三、建设单位:福建省晋江市深沪渔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厦门大学

五、项目概况:

本扩建项目拟建码头长213.2m,设4个1000HP泊位;建设简易踏步22.3m、渔用通道283m以及作业平台15110m2;港池疏浚6.51万m3;建设智慧渔港系统及水电等配套设施。全港设计年鱼货卸港量为12.0万t。项目申请用海总面积为4.3981hm2,其中,透水构筑物2.4137hm2、港池1.9844hm2。项目用海已取得海域使用权证。项目总投资17105.54万元人民币,计划建设施工期为24个月。

六、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地表水:

港区实行雨污分流制,码头及装卸区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均排入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90t/d)处理达到深沪镇华海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深沪镇华海污水处理厂;港区船舶含油废水和船舶生活污水均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深沪污水处理厂目前已满负荷运行,厂区内正在建设深沪镇华海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2.5万t/d,预计2024年10月份投运。深沪中心渔港承诺在2024年12月前完成整个渔港污水管网建设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纳管后可接入新建成的污水处理厂,无污水排海问题。

2.大气:

港区配备洒水车及清扫车,对港区场地及道路进行清扫、洒水作业;减少卸鱼尾水滴漏,渔业作业场地每天进行清洗,减少恶臭气体排放;渔货到港须及时装卸,码头区和卸渔区应及时清洗,鱼产品废弃物日产日清

3.噪声:

港区运行过程中应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保持港区道路通畅,进出港车辆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加强船岸协调,尽量减少船舶鸣笛次数,夜间禁止船舶鸣笛。

4.固体废物:

港区生活垃圾、船舶生活垃圾收集后,由港区保洁人员每日及时清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置;船舶废油收集至港区废油暂存点,暂存于铁桶内,定期委托福建广盛新能源有限公司外运处理;废含油手套和抹布与生活垃圾一并委托环卫清运;鱼产品废弃物及时进行分捡,可利用部分由港区专门输运鱼虾等渔产品废弃物的车辆密闭运输至福建省深沪湾海洋科技有限公司用于生产饲料,腐烂发臭渔产品由港区保洁人负责密闭清运送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施工期弃方主要为淤泥、中粗砂、土石方等,其中土石方拟运往晋江市建筑垃圾消纳场,淤泥、中粗砂拟运至泉州湾疏浚物海洋倾倒区。

5.环境风险:

建设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按照《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设备能力要求》(JT/T451-2017)和《沿海渔港污染防治设施设备配备总体要求》(SC/T6105-2022)要求,配备围油栏、溢油分散剂等应急设施;与深沪港区、围头港区建立污染应急防控联合体,共同开展船舶溢油污染防治工作,在应急资源的储存、保养与调配、人力资源调配方面共享。

七、公众参与

环评文件编制期间,建设单位采取网络公示、现场张贴,在《晋江经济报》上刊登公示信息等方式,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公众来信、传真、电话或邮件。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2132238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市政府旁)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科

邮编: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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