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1月29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佳化化学泉州有限公司6000吨/年烯丙基聚醚下游衍生物项目)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1-01-29 17:22 阅读人数: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佳化化学泉州有限公司6000吨/年烯丙基聚醚下游衍生物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1年1月29日—2月5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佳化化学泉州有限公司6000吨/年烯丙基聚醚下游衍生物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石化工业区南山片区

三、建设单位:佳化化学泉州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冶华天南京工程技术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拟建于佳化化学泉州有限公司现有项目生产装置预留场地内,建设6000吨/年烯丙基聚醚下游衍生物,其中软泡硅油产品2000吨/年,硬泡硅油产品1200吨/年,弹性体及皮革硅油产品800吨/年,高回弹硅油产品2000吨/年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项目工作人员在现有项目内调剂,无需新增,因此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无工艺废水,且无设备清洗废水,仅新增的少量循环冷却系统排水部分回用于喷淋废水,剩余部分经处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水,不外排。

2、大气:

项目废气包括工艺废气、投料废气和桶装废气,以及储罐呼吸废气。其中,项目工艺废气、储罐呼吸废气经集气管道密闭收集,投料废气和桶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新建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依托生产装置区现有排气筒高空排放。

为了尽量减少无组织排放,项目投料和灌装均在投料间进行,并定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

3、噪声:

1)设备选型:在设计中,要求设计部门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要求,尽量选用技术先进、性能质量良好、同类产品中声级较低的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

2)尽量利用厂房隔声:应将声级高的设备安置在厂房内,利用厂房进行隔声,避免露天安置,以降低噪声对厂界的影响。。

3)防振减振措施:所有电动设备的基座应安装防振减振垫片,与动力设备连接的管道应安装软性接头,并对管道进行固定加固处理,防止因设备管道振动引起的噪声。

4)加强动力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与维护,以减少动力机械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振动及声辐射。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危险废物141.654t/a,一般固废0.02t/a。其中,滤渣、废活性炭、化验室废液、化验室废空瓶依托厂内现有危废库暂存,并委托邵武绿益新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焚烧处置,废包装袋(桶)由生产厂家回收。一般固废依托厂内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并委托南平臻境环保有限公司填埋处置。

七、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0年8月24日在福建环保网进行了网络第一次公示;于2020年9月1日在福建环保网进行了网络第二次公示;于2020年9月8日和9月25日在海峡都市报进行了本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稿公示;自9月20日起,在周围环境敏感点张贴了公告;于2020年10月15日,在佳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对本项目环评报告全本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电话、传真、信件或邮件。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2132238

邮编:362000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市政府旁)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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