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10月10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芳烃联合装置脱瓶颈项目)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0-10-10 14:48 阅读人数: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芳烃联合装置脱瓶颈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0年10101015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芳烃联合装置脱瓶颈项目

二、建设地点:泉港区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

三、建设单位: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联合石化现有厂区内拟在现有70万吨/年芳烃联合装置主体设备不做动改的前提下装置的瓶颈设备做适应性的改造,改造后对二甲苯产能由70万吨/年提升至100万吨/年除重整催化剂连续再生装置设计产能不变、芳烃抽提装置设计产能有所降低外,其他装置的设计产能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项目碱洗污水送至含盐污水处理场处理;含硫污水、含苯系物废水送至界区外酸性水汽提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净化水大部分回用,其余与含油污水、汽包排污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循环水场排污送至含油污水处理场处理处理后的尾水大部分送化工循环水场作为补充水回用,剩余部分处理达标后与含盐污水处理场达标尾水通过污水排海管线输送至峰尾排污口深海排放。

2、大气:

预加氢装置进料加热炉烟气、汽提塔重沸炉烟气连续重整装置进料加热炉烟气、脱戊烷塔重沸炉烟气通过120m高的排气筒P1排放;催化剂再生尾气经文丘里洗涤器及再生放空气洗涤塔洗涤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P2排放;二甲苯分馏装置现有的2台二甲苯塔重沸炉烟气通过120m高的排气筒P3排放;二甲苯分馏装置新增的二甲苯塔重沸炉、苯-甲苯分馏装置更换的甲苯塔重沸炉、甲苯歧化及烷基转移装置进料加热炉异构化装置进料加热炉烟气通过120m高的排气筒P4排放

3、噪声:

改扩建项目的新增的主要噪声源为二甲苯分馏装置的加热炉,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治理:

(1)优先采用低噪音设备;

(2)机座铺设防震、吸音材料,以减少噪声、震动;

(3)按时保养及维修设备;

(4)避免加热炉超负荷运转。

同时,针对厂区运输车辆所产生的交通噪声,采取限制超载、定期保养车辆、卸料放缓速度,避免货物击地、厂区禁按喇叭等措施以降低交通噪声。

4、固体废物

改扩建项目废预加氢催化剂S1-1、废预加氢脱氯剂S1-2、废重整催化剂S2-1、废重整氢气脱氯剂S2-2、废重整油脱氯剂S2-3、脱烯烃催化剂S2-4、粉尘收集罐废催化剂粉尘S3-1、空气干燥器废干燥剂S3-2、废活性白土S4、S6、S9-2、废环丁砜溶剂S5、废歧化催化剂S7、废吸附分离吸附剂S8、废异构化催化剂S9-1均为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中,废预加氢催化剂S1-1、废预加氢脱氯剂S1-2、废重整氢气脱氯剂S2-2、废重整油脱氯剂S2-3、空气干燥器废干燥剂S3-2、废歧化催化剂S7、废异构化催化剂S9-1拟委托河北欣芮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废重整催化剂S2-1拟委托云南省云龙县铂翠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和云南省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安全处置;脱烯烃催化剂S2-4、粉尘收集罐废催化剂粉尘S3-1拟委托云南省云龙县铂翠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废活性白土S4、S6、S9-2、废环丁砜溶剂S5、废吸附分离吸附剂S8拟委托福建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安全处置。

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故不新增生活垃圾排放。

七、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0年3月2日在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网络第一次公示;于2020年4月8日在福建联合石化网站上进行网络第二次公示;于2020年4月8日和4月9日在东南快报闽南版进行了本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稿公示。

两次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电话、传真、信件或邮件。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作出承诺:

按规定程序依法取得排污权指标并申领(变更)排污许可证项目不得投入生产。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2132238

邮编:362000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市政府旁)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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