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9月6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兴泉铁路泉州黄塘牵引站11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2019-09-06 17:52 阅读人数: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兴泉铁路泉州黄塘牵引站11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19年9月6日-9月16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兴泉铁路泉州黄塘牵引站11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 。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台商投资区。

  三、建设单位: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武汉网绿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兴泉铁路泉州黄塘牵引站11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新建上曾(洛北)~黄塘牵引变110kV线路:线路自220kV上曾(洛北)变电站至黄塘牵引站,线路全长4.25km,其中新建单回线路4km,新建双回线路0.2km,新建电缆线路50m;

  (2)新建长新变~黄塘牵引站110kV线路:本工程线路自220kV长新变至黄塘牵引站,全长8.3km,其中新建单回线路8.0km,新建电缆线路0.3km。

  (3)220kV上曾(洛北)变电站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220kV长新变电站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

  具体建设内容、线路走向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水环境:

  施工废水包括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包括基础开挖废水、混凝土搅拌系统冲洗废水和混凝土养护废水等,采用修筑临时沉淀池对其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于混凝土拌和或洒水抑尘等,不外排。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可纳入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220kV上曾、长新变电站间隔扩建工作量小,施工期时间短,220kV长新变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可依托原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220kV上曾变内间隔扩建与变电站主体工程同步施工,施工废水纳入上曾变施工期废水,不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

  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废污水产生,不会对附近水环境产生影响。220kV上曾(洛北)变电站和220kV长新(东园)变电站间隔扩建完成后,运行期不新增值守人员,不增加生活污水产生量。

  2、电磁环境:

  运营期本工程输电线路及变电站间隔的工频电、磁场强度应符合GB8702-2014《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要求,即工频电场小于4000V/m,磁感应强度小于100μT。

  3、生态环境:

  本工程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新建线路塔基永久占地,牵张场、施工便道临时占地以及线路架设等施工作业对沿线植被的破坏和林木砍伐,以及水土流失影响。本工程对生态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通过预测分析可知本工程的建设不会破坏项目区生态系统的功能结构,对工程区域植被、动物影响较小,对生态公益林影响较小。

  4、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采取施工场地围挡、喷淋、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施工粉尘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要求。

  5、噪声环境:

  本工程输电线路施工过程中,塔基施工及张力放线时各种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会产生一定影响。本工程线路及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量小,施工时间短,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运输车辆在运输材料和设备时会产生一定的交通噪声,通过采取减缓行驶速度及控制鸣笛等措施,可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工程线路建成投运后对线路沿线所在区域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运行期220kV上曾(洛北)变电站和220kV长新(东园)变电站间隔工程不新增噪声源,对周围声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6、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七、公众参与

  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现场张贴布告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电话、信件或邮件的反馈意见。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2132238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市政府旁)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科

  邮编: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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