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环保局2019年1月4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福建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10万吨/年食品级二氧化碳项目)
来源:市环保局 2019-01-04 16:59 阅读人数: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泉州市环保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福建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10万吨/年食品级二氧化碳项目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19年1月4日—2019年1月11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福建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10万吨/年食品级二氧化碳项目

  二、建设地点:泉港石化工业区南山片区

  三、建设单位:福建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三明市国投环境科技研究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泉港区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南山片区;项目总投资10094万元;占地面积约为43.9亩。主要建设1套提纯液体二氧化碳装置(分高纯二氧化碳和普通纯二氧化碳生产线各1条),1座二氧化碳压缩机房,1座生产干冰车间,年产二氧化碳产品10万吨(含各种规格钢瓶气30万瓶),食品级干冰3000吨。同时配套建设原料气供气管线、二氧化碳产品罐区、二氧化碳充装区、循环水场等辅助设施。具体产品方案、建设内容、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等以报告书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①建设遍布厂区的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分质分流的废水收集系统。

  ②项目为对原料气的处理利用型环保工程项目,根据生产工艺,生产设备无需用水清洗,无设备清洗废水产生。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气液分离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废水及少量化验室废水、汽车维修间洗手废水、钢瓶清洗废水(清洗外表面)、干冰车间和装置区地面清洗废水,气液分离废水属酸性废水,设置中和池,对pH值进行调节预处理;汽车维修间洗手废水设置隔油池预处理,经预处理后生成废水接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③厂区设雨水监控池,监控雨水水质情况,水质异常,可切换至污水排放系统。

  2、大气环境:

  (1)有组织废气污染防治工程

  本项目采用连续生产全密闭装置处理粗二氧化碳气,生产二氧化碳产品。高纯二氧化碳原料气在精馏工段会产生少量不凝气体,该不凝气体同高纯二氧化碳产品罐蒸发气一并通过管道回收冷量和进入干燥工段作为再生气体利用后排放(即装置尾气),主要组份为二氧化碳、氮气、氧气、水及微量环氧乙烷等烃类物质,污染物含量很低,可达标排放,设15m高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排放废气防治措施

  ①制冷用的液氨采用压力罐储存,产品二氧化碳均采用压力罐贮存,避免了储罐呼吸废气排放。

  ②废水预处理设施气液分离废水中和池和汽车维修间废水隔油池,均加盖密闭,避免异味气体排放。

  3、噪声环境:

  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并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和减振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厂区内危险废物仓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统一处理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各项工业固体废物均可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通过建设规范的固废暂存间可有效的避免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5、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1)液氨风险防控措施

  ①高温天气下的降温措施

  液氨罐上方设置顶棚,两端设有喷雾装置,气温达到一定温度时启动喷雾装置。

  ②工艺故障下的紧急卸氨措施

  项目液氨制冷装置设有紧急卸氨器,紧急卸氨器配套设置紧急卸氨池。正常情况下,紧急卸氨池放置约三分之一体积的水。工艺故障时,在线液氨通过紧急卸氨器进入紧急卸氨池。

  ③液氨罐或液氨输送管道泄漏下的防控措施

  液氨贮存及使用均在提纯液体二氧化碳装置区,装置区安装液氨泄漏检测报警仪,液氨罐上方顶棚安装自动感应喷淋设施,液氨罐设置围堰,面积40m2。

  2)事故废水污染防控措施

  ①事故废水截流措施

  液氨罐围堰外设排水切换阀,洗消废水及时收集至事故应急池。

  ②事故排水收集措施

  七、公众参与情况

  大多数公众认为项目对项目建设表示支持,提出的建议主要在废气污染、环境风险等方面,建设单位对项目周边公众提出的意见予以采纳,并提出相应的提升要求和建议。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承诺投产前通过交易取得排污权指标并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2132238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市政府旁)环保局行政审核审批科

  邮编: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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