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环保局2017年12月21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晋江晋华110kV变电站工程)
来源:市环保局 2017-12-21 15:05 阅读人数:1

  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环保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晋江晋华110kV变电站工程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17年12月21日—12月28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晋江晋华110kV变电站工程。

  二、建设地点:泉州市晋江市新塘街道。

  三、建设单位:福建省晋华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变电站位于泉州市晋江市新塘街道福建省晋华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储存器生产线项目建设场地内,总占地面积约1400m2,本期新建主变规模为2×75 MVA,主变室采用半敞开式设计,110kV 配电装置采用户内布置,110kV 本期出线2 回。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施工生产废水采用修筑沉淀池的处理方法,处理后回用或用于场地洒水和喷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进行清运不外排。

  变电站实行无人值班,不产生生活污水。

  项目运营期机组检修或突发事故产生的油污水利用拟建40m3事故油池贮存,变压器事故油经收集后优先考虑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部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2、电磁环境:

  运营期变电站、线路的工频电、磁场强度符合GB8702-2014《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要求,即工频电场小于4kv/m,磁感应强度小于100μT。

  3、生态环境:

  根据现场调查,晋华110kV 变电站由建设单位在储存器生产线一厂一期项目中一次性征地,统一进行土地平整,目前已完成土地平整,属于永久占地,变电站综合楼周边均为厂区内道路,生态影响主要为征地处植被面积及数量的减少,因此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控制地表植被破坏;做好陆生动物及鸟类保护,杜绝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物;做好表土层收集及保护,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取弃土场、临时占地的生态功能及植被恢复。

  4、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采取施工场地围挡、喷淋、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施工粉尘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要求。

  5、噪声环境:

  项目施工期采用先进工艺和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噪声。施工噪声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

  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声水平的电气设备,并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变电站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6、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七、公众参与

  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张贴公告、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份(团体),回收调查问卷1份,回收率100%。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者新塘街道表示支持。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2132238

  地址: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编: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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