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环保局2017年11月2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晋江英厝110kV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
来源:市环保局 2017-11-02 17:35 阅读人数:1

  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环保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晋江英厝110kV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17年11月2日-11月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晋江英厝110kV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

  二、建设地点:泉州市晋江市龙湖镇英厝头村百宏新厂区内。

  三、建设单位:国网福建晋江市供电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五、项目概况:

  晋江英厝110kV变电站位于泉州市晋江市龙湖镇英厝头村百宏新厂区内,前期已建2×63MVA主变,110kV线路出线2回,10kV线路出线28回;本项目扩建1×63MVA主变,无新增110kV出线,10kV线路出线14回。本期扩建工程在预留场地进行,不需新征土地。具体建设内容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施工废水包括基础开挖、机械设备冲洗和混凝土搅拌系统冲洗等产生的废水,主要含油类污染物和SS。本期工程施工量较小,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变电站施工生产废水可采用修筑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的处理方法,沉淀后回用于厂内洒水降尘。施工期变电站产生的生活污水包括粪便污水、洗涤污水等。变电站前期已修建了化粪池,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

  运营期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变电站内已建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机组检修或突发事故产生的油污水排入原有已建25m3事故油池,由专业单位统一收集处理,严禁外排。

  2、电磁环境:

  运营期线路的工频电、磁场强度应符合GB8702-2014《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要求,即工频电场小于4kv/m,磁感应强度小于100μT。

  3、生态环境:

  本项目为变电站扩建工程,工程量较小,且施工均在站内进行,不会影响到变电站围墙外区域。

  4、噪声环境:

  项目施工期将采用先进工艺和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噪声。施工噪声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午间、夜间施工应报晋江市环保局批准。

  应选用低噪声水平的电气设备,并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加强运营管理,变电站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5、固体废物: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电气设备的木质包装箱、防震泡沫纸,本次3#主变扩建工程施工期很短,生活垃圾利用站内的垃圾箱收集,电气设备的木质包装箱及防震泡沫纸施工时统一堆放,施工结束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运至城市垃圾处理中心处理。

  七、公众参与

  根据公众参与调查专题有关结论,本工程采取现场张贴布告和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进行公众意见调查,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联系人均没有收到关于本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电话及邮件。本次调查期间走访项目评价范围内单位及居民,共发放公众意见咨询表5份,回收调查问卷5份,其中团体调查问卷2份,个人调查问卷3份。调查结果表明,33.3%的个人表示支持,66.7%的个人表示可接受,无人表示反对;100%的团体表示支持。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2132238

  地址: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编: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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