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信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石墨烯粉体及规模化石墨烯衍生产品、10万吨涂料、1.2万吨石墨烯改性乳液、树脂和塑料母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1-02-07 20:24 阅读人数:1

泉环评〔2021〕书2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信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石墨烯粉体及规模化石墨烯衍生产品、10万吨涂料、1.2万吨石墨烯改性乳液、树脂和塑料母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信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编制的《信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石墨烯粉体及规模化石墨烯衍生产品、10万吨涂料、1.2万吨石墨烯改性乳液、树脂和塑料母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并征求惠安生态环境局意见(环保〔202093号)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将现有位于洛江区塘西工业区的涂料生产项目搬迁至泉惠石化工业园区进行改扩建包括现有工程部分设备利旧及新增场地新建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1)石墨烯粉体及规模化石墨烯衍生产品500吨/年,其中燃烧法石墨烯产品250吨/年、氧化石墨烯产品130吨/年、接枝石墨烯产品120/年;(2)涂料10万吨/年,其中溶剂型涂料5万/年、水性型涂料及功能性水性涂料各2.5万/年;(3)石墨烯改性乳液、树脂和塑料母粒1.2万吨/年,其中水性石墨烯改性环氧树脂、无溶剂型石墨烯改性环氧树脂、石墨烯接枝聚酯多元醇各0.3万吨/年、溶剂型石墨烯改性环氧树脂0.2万吨/年、石墨烯改性塑料母粒0.1万吨/年。项目产品方案、生产工艺具体建设内容等以《报告书》核定为准。

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专家评审结论及惠安生态环境局意见,在你公司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书》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应按照清洁生产要求,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装置设备和生产工艺,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能耗物耗,利旧的生产设备仅可用于水性涂料生产;选用工艺成熟、可靠的污染治理技术和设施,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清洁生产应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

(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厂区排污系统应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和污污分流”原则,实现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所有污水管线尽可能可视化。配套建设一座规模为250m3/d污水处理站,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泉惠石化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配套建设1座容积不小于18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1座容积不小于1800m3的事故应急池及导排系统,初期雨水、事故废水分批抽至自建的废水处理站处理。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应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确保项目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溶剂型涂料投料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预处理后,与厂内有机废气一同并入沸石分子筛吸附脱附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20m高排气筒排放。石墨烯生产物料混合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设备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石墨烯生产过程产生的盐酸酸雾经一级水吸收后与硫酸酸雾并入一级碱吸收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水性涂料生产投料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设备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物料应密闭输送,原料储罐采用固定顶罐,采取氮封措施,储罐呼吸废气接管收集后,接入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应定期开展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

4、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和减振等降噪措施,最大程度降低噪声

5、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规范设置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废硫酸储罐周边设置不低于1m的围堰,危险废物暂存间应设置不小于5m3的蓄液池。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承诺预留废硫酸等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布设场地,当废硫酸产生量超过2800吨/年(即9吨/日)或处置单位福建兴业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法接受你公司废酸时,公司限产并自行配套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自行配套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应另行履行环评报批等相关手续

6、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控,应按《报告书》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废水处理设施、危险废物暂存间、废硫酸储罐、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应作为重点污染防渗区,并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及土壤监测点,并按监测要求开展监测,一旦发现监测指标明显高于本底值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对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影响。

7、应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制定并落实自行监测方案,按《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做好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废水排放口应设置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监测项目包括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

8、项目建设应同时符合国土规划、安全、消防、卫生等相关要求。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立项目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装置、罐区等应按规范设置围堰、防火堤,甲类仓库应设置围坎,按规范设置有毒、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在投产前按规定完成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配备环境应急物资和装备,定期开展演练,做好与政府、园区风险应急预案的有效联动,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应急预案,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9、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有效控制施工期间废水、扬尘、固废、噪声等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

(三)污染物排放标准

1、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项目废水排放从严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5-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并满足泉惠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要求的接管水质指标后,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报告书》提出的控制标准及要求涂料生产车间有组织废气从严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限值要求;石墨烯工艺产生的颗粒物、氯化氢和硫酸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水性涂料有组织废气从严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限值要求。

企业边界污染物从严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4、《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5/1782-2018)3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2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监控点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排放执行标准。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三、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1、《报告书》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废水量5.63万吨/年,COD3.38吨/年、氨氮0.24吨/。你公司应按照闽环发〔2018〕26号文件要求及你公司的承诺按规定程序依法取得排污权指标并申领排污许可证项目不得投入生产。

2、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为3.56吨/年,你公司应在项目投产前取得VOCs排放量倍量削减替代来源,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

四、据《报告书》结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一、石墨烯生产车间边界外延100m生产车间二边界外延50m范围你公司应协助地方政府做好防护距离规划控制工作,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保护目标。

五、项目应按《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批复要求,做好各项生态防范和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1、委托开展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定期向惠安生态环境局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并将环境监理报告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之一。

2、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3、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

4、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惠安生态环境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按全链条环境监管要求,做好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2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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