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八卦沟应急补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0-07-29 09:37 阅读人数:1

泉环评〔2020〕表25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八卦沟应急补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你单位报送的由泉州华大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的《八卦沟应急补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结合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泉鲤环监函〔2020〕18号)、泉州市丰泽生态环境局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八卦沟应急补水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北峰污水处理厂出水管段至新门大池进水箱涵的应急补水管道,全长245m;并在新门大池进水箱涵处建设闸门,项目最大补水量4.5万m3/d。具体建设内容、规模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你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切实有效做好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前提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八卦沟应急补水工程项目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施工临时场地布置,选择合理的施工期、施工工艺、施工方式,严格控制在工程设计界限范围内施工,尽可能减少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影响。

2、施工期管道试压闭水实验所用水为市政自来水,试压结束直接排入排洪渠。基坑废水沉淀处理后就近排入雨水系统。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3、应采取施工场地围挡、喷淋、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并采用先进工艺和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噪声。施工废气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噪声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及午间施工须经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批准。

4、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统一收集,及时清运,禁止随意堆放、倾倒。项目弃方和极少量淤泥严格按照《泉州市建筑废土管理规定》要求及时运往指定场所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5、尽可能减少施工对周边绿化破坏,施工后应及时进行道路、植被恢复。

6、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管理机构,落实施工期及运营期环保责任,并制定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杜绝施工期、运营期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你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项目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生态调查)。验收过程不得弄虚作假,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四、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复后,若工程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化,应依法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请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泉州市丰泽生态环境局负责项目属地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按双随机管理要求,做好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抽查。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2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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