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5月1日—2018年5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市环保局 2018-05-23 13:47 阅读人数: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5月1日—2018年5月15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5月16日-2018年5月2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595-22132238   

  通讯地址: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 编:362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泉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安溪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泉环评〔2018〕书7号

2018年5月3日

2

泉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泉州市泉航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0万件汽车减震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泉环评〔2018〕表4号

2018年5月7日

3

泉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南安市南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5万件汽车减震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泉环评〔2018〕表5号

2018年5月7日

4

泉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南安高嵛山风电场110kV线路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泉环评〔2018〕表6号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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