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三年行动方案
来源:泉州市水利信息网 2017-06-23 15:27 阅读人数:1

  619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印发《泉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河长制工作各个阶段治理任务、完成时限、责任单位。

  行动方案提出了我市河长制工作的总体目标: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市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基本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为促进泉州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和“五个泉州”建设提供支撑保障。 

  围绕这一总体目标,我市力争在2017年实现小流域Ⅲ类以上水质比例达到75%以上,主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4.3%以上,基本消灭垃圾河、“牛奶溪”;2018年实现小流域Ⅲ类以上水质比例达到80%以上,主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5.1%,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2019年实现小流域Ⅲ类以上水质比例达到85%以上,主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6%,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 

  行动方案提出了我市河长制工作的六大主要任务: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 

  在加强水资源保护方面,一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到2019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5.93亿立方米以内;2017年泉州市节水型城市创建通过省级验收,2018年通过国家验收。二是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到2019年,市级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6%以上。 

  在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方面,力争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河道岸线和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划定并向社会公布,20186月底前完成确界立桩。 

  在加强水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力争2017年底前,省级及以上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应全面实现污水集中治理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现有化工园区、涉重金属工业园区内企业污水接管率达到100%。二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到2019年,主要农作物农药化肥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三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可养区内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四是加强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到2019年,基本完成不符合养殖规划的网箱养殖清退工作。五是加强生活污染治理,2019年底前,全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9%以上,市县污水处理率达到89%,力争所有乡镇镇区实现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用3年时间,完成795个以上行政村污水治理,使全市70%以上行政村覆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前一年完成省上下达任务。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2018年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村建立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 

  在加强水环境治理方面,一是加强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到2019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行政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主要湖泊水库水质达标率总体达84.6%以上,近岸海域水质优良(Ⅰ、Ⅱ类)比例达到85%以上。二是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到2019年,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实现水质自动监测,90%县(市、区)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三是加强流域水质监测,提高重点河段特征污染物、重金属指标自动监测能力,提高突发性水环境事件应急响应能力。四是开展黑臭水体治理,2019年底前,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 

  在加强水生态修复方面,一是推进河流生态保护修复, 2017年底前完成山美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建设;2019年全市力争建成安全生态水系300公里。二是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到2019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80万亩,水土流失率控制在12%以内。三是加强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河道保洁全覆盖。四是推动小水电转型升级,2019年底前全市退出小水电13座。 

   

  在加强执法监管方面,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危害水安全的违法行为。 

  据悉,全市12个县(市、区)也陆续印发实施本辖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三年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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