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河长办与市检察院对28件涉河涉水违法行为进行挂牌督办
来源:泉州市水利信息网 2017-07-19 15:25 阅读人数:1

  为进一步加强涉河涉水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维护良好河湖水事秩序,77日,市河长办和市检察院联合下发督办通知,对全市28件涉河涉水违法行为进行挂牌督办,涉及全市12个县(市、区),主要包括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现象及工业企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

  根据督办通知的要求,各级责任单位将对督办件进行全面调查,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实行对账销号,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确保“整改不到位不收兵,落实不到位不销号”。各级河长办将会同检察机关对办理情况进行密切跟踪,强化督促指导、沟通协调,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进度。督办中,对严重违法水事行为以及失职渎职行为,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增强打击犯罪震慑力。对整改工作严重滞后或推诿扯皮、敷衍了事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检察建议,追责问责,保障河长制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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