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拟协议出让丰2022-35号地块的事前公示
2022-10-09 11:15 阅读人数:1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规范(试行)》(闽国土资综〔2006〕272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供泉州丰泽博泽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幼儿园用地的批复》(泉政地〔2022〕58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丰2022-3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土地位置:泉州软件园二期内。

  (二)土地面积:5040.95平方米(合7.56亩)。

  (三)土地用途:幼儿园用地。

  (四)出让年限:50年。

  (五)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0.6以上1.0以下,建筑密度35%以下,绿地率30%以上。

  (六)拟协议出让对象:泉州丰泽博泽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七)拟协议出让金额:657万元。

  二、公示期限

  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3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办理协议出让手续。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9日

 

 

  (联系人:詹鹏宇,联系电话:2276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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