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城建集团党委:
你集团党委《关于蔡伟忠等两位同志兼免职的请示》(泉城建党〔2021〕44号)收悉。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兼职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
蔡伟忠同志兼任泉州城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书记、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不再兼任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事职务;
杨国平同志不再兼任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副董事长、董事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中共泉州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同意蔡伟忠等同志兼免职的通知
中共泉州市国资委委员会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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