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宾馆:
你单位《关于宾馆职工詹弘堃同志退休的请示》(泉州宾馆〔2020〕009号)收悉。詹弘堃同志,男,1960年12月出生,1976年8月参加工作,全民固定工,普通工,2020年12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连续工龄44年5个月。根据国发〔1978〕104号、闽政〔2006〕40号和泉政文〔2010〕80号等文件规定,同意詹弘堃同志退休。退休费发放如下:
一、基本退休费按岗位工资540元、薪级工资530元之和1070元的90%计发为963元;
二、生活性补贴1635元;
三、国办发〔2015〕3号文增加退休费260元。
以上三项合计2858元。
养老金从2021年1月份起执行,由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核发。提租补贴按养老金总额的10%计发。
发给一次性退休安家补助费10000元,住房修缮补助费5000元。
泉州市国资委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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