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泉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李凯峰同志退休的请示》(泉水务〔2020〕73号)收悉。李凯峰同志,男,1959年10月出生,1981年8月参加工作,十级职员,2019年10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连续工龄38年2个月。根据国发〔1978〕104号、闽政〔2006〕40号和泉政文〔2010〕80号等文件规定,同意李凯峰同志退休。退休费发放如下:
1.基本退休费按岗位工资550元、薪级工资165元之和715元的90%计发为644元;
2.生活性补贴1770元;
3.国办发〔2015〕3号文增加退休费标准260元。
以上三项合计2674元。
养老金从2019年11月份起执行,由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核发。提租补贴按养老金总额的10%计发。
发给一次性退休安家补助费10000元,住房修缮费5000元。
泉州市国资委
2020年4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