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交发集团党委:
你委《关于刘发国同志兼免职的请示》(泉交发党委〔2020〕33号)收悉。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兼职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
刘发国同志兼任泉州大数据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不再兼任泉州市搏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事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泉州市国资委委员会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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