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宾馆:
你馆《关于宾馆职工陈振围同志退休的请示》(泉州宾馆〔2018〕010号)收悉。陈振围同志,男,1958年11月出生,1981年11月参加工作,全民固定工,普通工,2018年11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连续工龄37年1个月。根据国发〔1978〕104号、闽政〔2006〕40号和泉政文〔2010〕80号等文件规定,同意陈振围同志办理退休。退休费发放如下:
一、基本退休费按岗位工资540元、薪级工资455元之和995元的90%计发为896元;
二、生活性补贴1635元;
三、国办发〔2015〕3号文增加退休费260元。
以上三项合计2791元。
养老金从2018年12月起执行,由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核发。提租补贴按养老金总额的10%计发。
发给一次性退休安家补助费10000元。
泉州市国资委
2018年11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