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推进“党建+”邻里中心文化服务功能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10-17 11:29 阅读人数:1

各县(市、区)文体旅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建设“党建+”邻里中心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委发〔2022〕7 号)和《泉州市“党建+”邻里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党建+”邻里中心建设各子方案的通知》(泉邻建办〔2022〕1号),为加快推进“党建+”邻里中心文化服务功能建设,现结合我市文旅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各地认真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建设“党建+”邻里中心是市委、市政府落实省委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近邻党建,建设品质泉州的重要部署,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将“党建+”邻里中心文化服务功能建设工作抓好。

  为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泉州市“党建+”邻里中心文化服务功能建设领导小组(见附件),统筹协调全市“党建+”邻里中心文化服务功能建设。

  二、明确责任,主动作为

  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各县(市、区)党委承担邻里中心建设的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承担具体建设责任。市文旅局负责制定相关行业建设标准,加强业务指导;县级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文化服务功能建设的业务指导、信息汇总和监管工作,主动推动服务资源下沉融合到邻里中心。

  各县(市、区)文旅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主动作为,结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工作,在确保每个村(社区)建有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并发挥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的同时,本着“共建共享”的原则,积极拓展“党建+”邻里中心的文化服务功能,着力推动优质文化服务资源融合到邻里中心。

  三、紧扣标准,加强指导

  各县(市、区)文旅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关于推进“党建+”邻里中心文化服务功能建设的实施方案》标准(泉邻建办〔2022〕1号)要求,做好业务指导工作。要加强与本地区“邻建办”对接联系,积极打造一批“党建+”邻里中心文化服务功能示范点,并做好信息汇总和监管工作。

  附件:泉州市“党建+”邻里中心文化服务功能建设领导小

  组名单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10月9日

  附件:

  

泉州市“党建+”邻里中心文化服务功能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伯群  市文旅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副组长:孙少磊  市文旅局三级调研员

  成  员:李伟才  市文旅局公共服务科科长

  吴华阳  市文旅局机关党委副书记

  各县(市、区)文体旅局局长、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局长、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局长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2年10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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