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点”“线”“面”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规体系 泉州立法保护城市文脉
来源:泉州晚报 2022-11-02 16:08 阅读人数:1

  

夜游中山路(王柏峰 摄)

  10月28日,《泉州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经泉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将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该条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的重要精神,立足泉州的特色文化资源优势,以法治力量引领推动泉州文旅产业深度融合、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

  泉州历史文化积淀深厚,是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东亚文化之都,“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文旅经济是泉州发展的重要优势和潜力所在。近年来,泉州市人大常委会立足泉州历史文化遗产丰富的市情, 逐步构建从“点”、“线”到“面”的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法规体系,用法治力量助力“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申遗成功、守护城市的“根”与“魂”。制定《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坚持保护为主、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原则,保障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海丝史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延续性,擦亮泉州“海丝”名片;制定《泉州市市区内沟河保护管理条例》,保护内沟河生态环境和传统风貌,重点保护八卦沟、小八卦沟等历史遗存内沟河;制定《泉州市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建立分类保护制度,要求编制保护图则,规范建设活动,着力解决年久失修、消防隐患多等重难点问题,最大限度保护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整体风貌;制定《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聚焦“保什么”“谁来保”“怎么保”“怎么用”加强顶层设计,促进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和现代生活的融合,实现“见人、见物、见生活”活态保护传承目标;制定《泉州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以文化为内容,以旅游为载体,从构建促进文化旅游发展的工作格局,加强文化旅游发展统筹规划,推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强化资金、人才队伍、用地用林用海保障等要素入手,为泉州文旅事业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通过立法加强对城市文脉的保护,只是泉州人大紧紧围绕改革发展主题、强化地方立法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泉州还出台了《泉州市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泉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九龙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等,突显地方立法特色,保护母亲河,提升城市治理能力与水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改善城市环境,推动区域协同发展等,逐步建立健全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与泉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地方法规制度体系,为贯彻泉州市委“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战略部署,建设 “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推进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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